1876年,清光緒二年,時任欽差大臣的左宗棠抬棺出征,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驅除了沙俄的侵略勢力,收復新疆。可不到二十年的的時間,滿懷救國熱情的維新派苦於經費不足,居然提出了一個足以把左宗棠(於1885年去世)氣活的大膽想法:賣掉新疆和西藏,以供變法之需。
在戊戌年前後,作為維新派的頭號人物,康有為多次表示將西藏、新疆等地賣給列強。說到這裏,不禁有人要問:「康有為等維新派不都是愛國救亡人士嗎?怎麼會有買賣疆土的想法呢?」其實,從當時維新派急於變法的形勢看,不難發現他們的如意算盤。
首先,變法需要大量的經費,但錢從哪來呢?國庫日益枯竭,每年又要支付列強的賠款,根本不能支撐他們的變法所需,於是他們便把目光轉向了西北新疆、西藏二地。把這二地變賣,不僅可以賠付馬關條約的二萬萬之欠款,多餘的銀兩還可以用作變法之需,在他們看來,這是一舉多得的好事。
為了說服光緒皇帝,康有為在進呈給光緒帝的著作之一《日本變政考》里,列舉了庫頁島(日本人稱樺太島)劃俄和阿拉斯加售美兩個例子,來證明其賣疆土搞變法的理念是正確的。然而日俄《樺太千島交換條約》並非如康有為所言,是日本政府在「賣地」,而是日俄兩國的一次邊界勘定。至於出售阿拉斯加,其目的並不是為了賣錢來處理內政,其所得也非康有為所說,賣了「金錢數萬萬(億)」(實際上僅賣了720萬美元),更沒有拿來「築鐵路、興學校、購鐵艦、增海軍」,以上兩條純屬康有為的一知半解,或是刻意曲解以引誘光緒贊同賣疆土搞變法。
其次,在維新派人士看來,新疆、西藏皆苦寒之地,難以管理,且沒有什麼可以產出,守着他們反而增加財政支出,不如賣了換錢來得划算。作為戊戌六君子之一的譚嗣同在給他的老師歐陽中鵠寫信時,曾提到:「試為今之時勢籌之,已割之地不必論矣。益當盡賣新疆於俄羅斯,盡賣西藏於英吉利,以償清二萬萬之欠款。以二境方數萬里之大,我之力終不能守,徒為我之累贅,而賣之則不止值二萬萬,仍可多取值為變法之用,兼請英俄保護中國十年。」
譚嗣同的想法很簡單,就是覺得新疆、西藏對中國毫無用處可言,不如賣了以供變法所需,甚至還天真的認為,可以借賣地之事讓英、俄兩國保護中國十年。
說到這裏,有人會憤言:「維新派肯定是想錢想瘋了,哪不好籌錢,偏要拿祖宗留下的疆土做交易。」的確,拿疆土與帝國主義列強做交易,無疑是與虎謀皮。與其說這是維新派人士救亡圖強的天真,不如說是他們急於變法的瘋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