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見到有三個人講嘢好大聲,其中一個我認得,他是街口藥房老闆。有不少人去醫院睇完病之後去那一間藥房配藥,醫院沒有反對。但到最近,有一單WhatsApp 的新聞在很多族群流傳,話由消費者委員會發出,有一大堆藥房賣假藥。我所說的藥房也上榜,而發出那段訊息的正是藥房老闆的朋友,他當然大興問罪之師。
藥房老闆的朋友話,他也不知真偽,亦沒有考證,順手將收來的訊息發放到其他族群。有人知道他們是老友,大義滅親,當然深信不疑。不過有人將這段訊息說給藥房老闆知道,所以才出現今日之場面。藥房老闆話一定要訴諸法律,他的朋友願意賠償十萬元,以及登廣告澄清。我一向以來,收到那些訊息就算,亦不會再發出去。否則,有心人會以我發出的訊息作為宣傳。其實,藥房老闆的朋友有心警告其他人,不可發放消費者委員會的有關連結。今次真的是惹禍上身,兼沒有人說他做得對,甚至在他們的朋友圈內。有人話他是有心人,有心砌低開藥房的老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