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5.1勞動節,又有一日假期,唔需要趕稿,本來可以晏少少去跑步,但知道8點後太陽比較猛烈,不如早一些去,跑完步可以去茶餐廳,在跑步期間見到一個物業代理,問可不可以一起去茶餐廳,茶餐廳又唔係我的,我沒有權力阻止任何人去,不過,我就話歡迎。 在飲咖啡時,老闆問我們是否認識一個鄧x波的人,他被人掛大字報,話佢無良,串同銀主食了他的物業,原來那位物業代理知道多少來龍去脈,佢話應該是油麻地廟街一間酒店,那位原業主將物業按在一間銀行,沒有按分期還錢被銀行清盤收樓,由德勤負責清盤,中原賣樓,沒有任何不妥地方,現在掛大字報,恐怕會惹上官非,如果有法理依據,受害者就會根據法律途徑解決,毋須要掛大字報,老實說,今次的事很少會發生,投資者都知道,按在財務機構的物業,必須按期本利清還,否則,財務機構有權將物業沒收,在過去,有不少物業變成銀主盤,以掛大字報的方式來投訴就甚少,因為,大家都知道願賭服輸,我認為銀行今次要採取行動,告那位原業主誹謗或者什麼都好,並不是殺一警百,而是證明整件事是公正,如果有關人士不採取行動,他日任何銀行收樓,都會遇上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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