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老闆話那位控告七警而令到他們被判刑兩年半的曾健超,雖然只被判刑五個星期,但仍然保釋上訴,現在唔打算上訴,今天在過堂之後就會入獄,老闆問我點解曾健超會改變態度,我話現在有三位犯同樣罪行的人,各被判刑三年,曾健超亦知道上訴結果,只會加長刑期,絕對不會減刑。
我認為即使曾健超唔上訴,律政司亦會上訴,因為,三位犯同樣罪名的人被判三年,而曾只是判五個星期,變成一罪兩判,曾健超唔上訴,所有參與騷亂的人,在被判刑後都會上訴,並且會以曾健超案為案例,要求判刑五個星期以下,雖然,曾健超企圖以快刀斬亂麻,服刑五個星期便算數,但我相信他的如意算盤打唔響,律政司知道唔上訴,他日就會面對百多宗上訴。
其實,上唔上訴都沒有關係,百多人已經被他害死,每個人最少都要面對三年刑期,曾健超呈一時之勇而連累了咁多人,他在香港已經沒有立足之地,貪勝不知輸的最佳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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