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我跑完步去茶餐廳食水煮麥皮,有一對男女朋友在等我,當然是有困難想請教我,其實又唔係困難,只不過是他們兩人準備聯名買一層價值800萬連一個車位的樓宇,但男方在較早前無端端買了一個車位式單位,現在再買樓,就要付足15%印花稅,大拿拿要俾120萬元,問我有沒有辦法少付一些,我當然有,不過沒有說給他們知道,如果有緣,他們睇到這篇文章是可以考慮是否行得通。
首先要求業主將物業拆契,分開住宅與車位,600萬住宅,200萬車位,男方買車位,而女方則買住宅,由於女方是首次置業,只需付3%印花稅,總數是18萬元,而男方只需要付車位印花稅1.5%,只是3萬元,未計拆契費用,總共慳了99萬元,這個方法是絕對合法,最主要的是男女雙方互相信任,尤其是男方,只得一個車位,不過,如果唔信任,點解要大家一起買樓。我沒有給任何答案,他們相當失落,我見到之後又於心不忍,於是對他們說,請留意我的文章,我或者會想到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