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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佔中(47)浪人

湯文亮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香港人的國民教育意識不足,講起八年抗戰,都唔知道從何說起,不過,我相信應該有人知道七·七蘆溝橋事變,日軍開始侵華,亦是八年抗戰開始,話說回來,如果沒有七·七盧溝橋事變,受日本人控制的偽滿洲國可能至今仍然是偽滿洲國,但主子可能改變為其他國家,我相信有人未必會同意,但試想想,到現在我們仍然未能取回釣魚台,盤據東北的偽滿洲國又如何能夠取回,中國又如何能夠統一。

  以前去北京旅遊,盧溝橋也是景點之一,但現在已經冇乜人去,那些領隊話,同香港人講七·七盧溝橋,小小溝通也沒有,簡直是對牛彈琴,不能怪香港人,因為我們沒有國民教育。想當日,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控制偽滿洲國的日本軍隊不斷派出浪人衝擊國民黨軍隊陣地,不斷製造侵略藉口,就算負責防守的二十九路軍百般忍讓,日本軍隊始終按捺不住,在七月八日凌晨全面進攻,由於擁有十萬雄兵的二十九路軍奉行不低抗政策,盧溝橋終於失守,北京市陷落,八年抗戰開始。

  今次政黨以社團人士用浪人方式衝擊香港警察,有警察按捺不住回敬,立刻被傳媒大肆報導,以黑警來形容香港警察,更有議員認為事件要終身監禁,簡直不知所謂,其實,事件亦暴露出佔中集團已經無兵可用,大部份學生早已醒覺,餘下的學生連堅守的膽量也沒有,早兩日政府清埸時那些留守的學生只識躲在一旁哭起來,任由警方清拆他們的障礙物,佔中集團有見及此,不得不招募僱傭兵,繼續衝擊警方,雖然在過去十九日,警方已經非常克制,但面對浪人式衝擊,難免有資齡稍淺的警員犯事,聳然如此,我認為站在警方一邊的市民依然佔大多數,事件雖然對七位警員不利,但對整個形勢反而有轉機,市民可以認識到有些議員的真面目,為民請命只不過是空談,為他們自己撈政治本錢才是真的,不過,今次他們打錯算盤,中國共產黨最叻的不是打游擊戰,而是統戰,對付黑社團更是耍家,解放上海後用了很短時間便將上海的黑社團統戰起來,今次政黨用社團人士做浪人,似乎是打錯算盤,學生,似乎是醒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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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tand Up Guys (2013) 2014-10-17 08:42:19
You don't even know me.
It's true,
but I know ya, at the same time.
 - Makes me sick, what they did to you.
 - They're fuckin' animals.
 - There used to be consequences.
 - Exactly.
They think they can do things like this to people, and get away with it.
Well, we're the fuckin' consequences.
2. 肥婆四 2014-10-17 08:56:39

佔中影響 樓市大升變微調

撰文:汪敦敬 祥益地產總裁
欄名:專家論市

香港撕裂了,其實在佔中之前,香港有樓的人和無資產者已經開始撕裂了。

很多人認為佔中對樓市沒有影響,很錯,影響只不過不在表面,卻在本質。樓市由大升變為回穩,由屢破新高變為微調,香港由金融中心天之驕子變為可能成為中央「棄子」,怎可以說沒有改變?

購買力支持 成交暫未影響

樓市已經不是長遠只升不跌的一面向好,而是隨時受佔中影響,失去法治秩序下競爭力大幅削弱,怎可以說沒有改變?

表面的平穩,只是樓市辣招一直儲藏了購買力,引而不發,樓價其實微調了,只是在這時候,趁微調入市成交的往往都是優質單位。

所以未必在只看呎價的樓市指數中能反映出來,樓價低了所以成交又增加了,說樓市沒有影響不對,極其量只可以說成交量沒有影響而已。

「和平」包裝傷害市民 最邪惡

有傳媒的辦公大樓被圍堵,言論自由受損。失去法治和社會秩序,言論自由可以受保護嗎?有佔中人士受到個別警察過分暴力對待,警方濫權嗎?失去法治和社會秩序,警方運用權力能適當冷靜嗎?佔中人士既然以挑戰法治去企圖達到目的,香港秩序亂了,受害的其實不單是全香港市民,也包括他們自己。

公道自在人心,警察亦是凡人,長期很難要求一面受佔中者衝擊、羞辱及挑釁,另一方面又要求他們忍氣吞聲做他們保鑣,警方一早已過了普遍市民期望的臨界點了,市民只會更欣賞及支持警察。

我們抗議及譴責任何一方(包括警方)的暴力行為,而用「和平」包裝去傷害市民的行為,才是最邪惡的暴力。但是,絕大多數警員的忍耐仍十分需要市民認同及支持的。

佔中人士和泛民派的議員們,反佔領陣營雖可能存在激進分子,但在他們背後是愈來愈多的原本沉默中間派,請你們看清楚,我們憤怒了,未來,必票債票償。

支持警員,令他們可維護法紀。

失去法治,香港將失去一切。

3. 亮劍 2014-10-17 09:21:59

二百人兇三警圖「搶犯」

 

在馬路掟水樽和扮執錢、網上號召快閃堵路,激進示威者愈發無法無天,連日深夜不停在金鐘及中環挑起事端,務求令道路出現嚴重擠塞,企圖玩殘警方及司機。

昨日凌晨當三名警務人員拘捕一名掟水樽出馬路的男子時,更上演二百示威者包圍三警的場面,有人更不停以粗口辱罵警員,大叫「垃圾」、「無人性嘅狗」、「差人打人」、「放人」等,雙方對峙約十分鐘,期間更有人意圖「搶犯」,三警揮舞警棍抵禦,直至同袍增援並施放胡椒噴霧,才能脫困及成功拘捕兩名男子。

三警遭兩百人包圍事件發生於昨日凌晨一時,一批示威者突然衝出龍和道,期間一名男子手持容量兩公升的膠水樽掟向一輛行駛中的私家車,司機緊急煞車並轉向以閃避示威人士,險象環生。港島總區衝鋒隊三名警員見狀,即上前追捕涉事男子。負責帶隊的陳姓高級督察向本報指,兩名同袍追到添馬公園,並將「掟樽男」制服,怎料近二百名示威者湧至,期間有人刻意踢他的腳導致跌倒,有示威者更大叫「放人、放人」,群情洶湧。

 

「羊群心理人多就起哄」

 

「犯咗法就係犯咗法,絕不能退讓。」陳指,當時不停向示威者表示涉事男子涉嫌違法,不能放人,此時有人衝上前欲拉走疑犯,大批示威者隨即一擁而上,他與另一警長手持警棍不停揮舞,場面極度混亂,雙方對峙歷時約十分鐘,直到同袍增援,才能脫困,陳形容當時情景有如「摩西出紅海」。他指,部分示威者抱羊群心理,只要人多就起哄,完全失去理智,「任何說話都聽唔入耳」,已到達極危險地步。警方最終以「在公眾地方擾亂公眾秩序」及「襲警」,分別拘捕一名卅八歲及一名廿四歲男子,三警亦告受傷。

 




 

除了「掟樽」出馬路,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敏強指,有示威者在社交媒體號召,以「快閃」及「滋事」方式堵塞道路,前日晚上十時,一批戴面具及口罩的青年,突然衝入中環畢打街及干諾道中路口,拆毀警方封鎖線,並將垃圾桶搬到馬路上,隨即四散。另有示威者在路上發起「執毫子」行動,故意在馬路跌錢,然後假扮拾取;亦有人提議到灣仔警署發動「一毫子報案」行動,目的是挑釁警方和分散警力,令警務人員疲於奔命,他們完全不理會自己及其他人士的安全,只希望製造交通擠塞和地區混亂。

 

警譴責網上號召「游擊」

 

江敏強強烈譴責激進示威者在網上號召,前日七度在港九多處發動以「打游擊」方式佔據路面及堵塞道路,目的是還擊警方日前於金鐘道及怡和街採取移離障礙物的行動。他希望示威者明白警方移除障礙物,目的是減少連日來非法霸佔道路對交通及市民日常生活的影響,警方有責任保障市民大眾使用道路的權利,希望示威者不要繼續進行違法行為影響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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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人民 2014-10-17 09:34:48
十分同意,
香港應有國教,世界各地均有國教
就算不懂愛國,起碼要識愛港,
現政黨任用黑社會份子做黨員,
破壞社會秩序,
破壞警民間的互信,
影響香港法治,
求達到其政治目的,
梁家杰·應接受調查,
免職,向公眾交代,
送警察作其政治炮灰,
以勢凌人,破壞香港法治,
亂港黑手!
支持香港警察!!!


5. 瀝血 2014-10-17 09:36:43
打人,不執行禁制令,選擇性執法,完全不執法,香港再無法治,仲有一班網絡打手。為碗飯使唔使甘·········,不是做中國人的香港人心瀝血。
6. A 2014-10-17 09:49:23

勞永樂 : 錯對倒置 瘋癲社會

有人把雜物留在公共道路,且多天仍不移走;受阻群眾忍無可忍,自發搬走雜物。事態發展至此,誰在犯法?明理者當然認為是把雜物留在公共道路多天者,而非自發搬走雜物的人。硬把後者說成「黑社會」成員,旨為混淆視聽,意圖透過瞎指做此事人士的身份,把搬走阻路雜物此合法事,混淆為犯法事!

更奇怪的是,合法事被混淆為犯法事,在聲稱新聞自由的香港,竟不獲澄清。反而再引來以萬計群眾聚集,參加偽命題「反暴力」活動。擁有高度自由的新聞從業員,是否大部分都中了邪,變成真假是非不分?

再者,阻路雜物被移走之際,在路上留下雜物的人現身,與正移走雜物的群眾發生爭執。警員到場,分隔雙方,驅散企圖移走雜物的一方,卻容許以雜物阻路一方留下,人和雜物都毋須移走,且警員更在周圍留守,保護他們。試想,企圖搬走阻路雜物合法訴求的群眾被警方驅散,非法放置雜物阻路的人竟獲警方保護,人和雜物皆可寸步不移!那大部分守法的普羅大眾,目睹此對錯倒置,賞惡罰善,情何以堪?

十多天過後,警察終恢復「正常」執法,移走金鐘道及銅鑼灣部分阻路雜物。在銅鑼灣,一直推卸是他人觸發目下香港亂局的學聯常委梁麗幗表示異議,稱移走阻路雜物將影響佔領人士安全!也許梁小姐跟很多近日性情大變的港人一樣,患上「望遠鏡視野症」,眼裏只有個人的民主夢,再也看不見其他人的真實需要,包括讓拯救生命的緊急車輛順利通過!

 

 

7. 請分清楚 2014-10-17 10:10:51

97回歸後,香港確確實實只是中國的其中一城市,如果你唔鍾意呢個城市,97前可選擇離開,唔做中國人,但而家都一樣可以離開,千唔好搞亂我屋企。

 

8. 人民 2014-10-17 10:11:19
現在的年輕人,只惗自己想点,
有冇聆聽廣大市民想点,
大批人非法雜會,
欺凌警方的專業精神,
不斷無理叫囂,
甚至鎮壓警方執法,
傳媒不斷偏但亂港暴民
必須上網搜尋,看清楚暴民真面目
只見警方無奈,給欺凌,
任由暴民亂駡,
另人不禁眼淚直流,
但又幫不上忙,
法治現在是什麼?
香港核心價值去了那裏?
9. 朗晴 2014-10-17 10:41:58
今後公民黨必然發陽光大
公民黨十X分社
公民黨新X安分社
公民黨和X圖分社
公民黨水記分社……
熱烈歡迎各大社团龙頭坐館加入
10. ! 2014-10-17 10:46:43
代一警員轉發信息:

EU被圍,頂左成25分鐘,我地先去到支援,好羞愧,睇見佢地好心酸。高清full _Version
我真的哭了!
忍耐!仲要忍幾耐?
忍受!仲要受幾多?
團結!我們不是已很團結嗎?
下一步呢?继續忍耐、忍受及團結!
過去我們已聽了很多, 但不幸事件终於出現!值得嗎?值得, 因為還有很多市民支持我們!
夠了,我們現在是被這些說話按壓着我們的壓力, 但始終爆了, 看到七子, 我哭了出來, 不知道還可忍受到何時, 曾 sir, 你是我們的精神支柱, 請給我們方向, 不要再用言語抑壓著我們的壓力, 你的壓力不比我們少, 你也應該將壓力釋放, 請指示我們吧!

如你認同請轉寄, 寄到CP那裡!如不認同, 就终止吧!

前线人員上
11. 路人 2014-10-17 10:51:25
這次佔中不知所謂,犧牲大眾福利!
未開始已被各方警告會做成分化、亂局!
12. CH 2014-10-17 10:51:36
我唔能夠認同寬大處理七個警員,如果因為同情佢地被挑釁而可以唔顧法律,咁同佔中班示威者可以講句sorry就能夠違法癱瘓地方,概念上係無分別。法治已經俾佔中運動踐踏,所以更應該捍衛,否則香港就會變成一個可以任意“私了“嘅地方。
13. KT 2014-10-17 10:54:33

To: !

曾SIR,係時侯,集中力量,見一個拉一個!


14. 港人 2014-10-17 10:54:57
向7名勇警致敬。
這才是國際標準。
15. ! 2014-10-17 11:00:52
玩HiFi和政治十分相似:

1. 新手著重裝潢,高手會看內涵。兩者往往剛剛相反。

2 . 初哥重音效:喜歡大上大落表演式音效。高手重修養:喜歡細水長流。追求和諧,久聽不疲。

3. 新手盲目追捧名牌,迷信廣告和饍稿。高手只信耳朵。故此名牌愈賣愈貴,愈貴愈多人買,羊群效應。

4. 新手看規格但其實不太明白。高手知道規格其實都是寫給初哥看的(因為規格背後都有一大批不切實際的假定)。漂亮的形容詞都是哄消費者花錢。長哄長有。

5. 新手以為零件愈多缐路愈復雜愈好。其實剛剛相反,多個香爐多隻鬼,線路簡單直接最好,小國寡民最純正最接近自然。

6. 新手一定要其他人絕對認同他們的所謂靚聲標準。高手喜歡孤芳自賞境界。不喜歡將標準強加於人。

7. 新手調較出來所謂靚聲兼容性低,只可以播靓聲錄音。高手較聲播咩都靚,大同境界,海納百川。

8. 新手太重門派之分,常常強迫別人認同。七咀八舌,諜諜不休。高手明白靚聲無疆界,條條大路通羅馬。認知深淺只是個程,沒有什麼太不了。

9. 最重要一點:政治同HiFi 都容易走火入魔。絕大部分HiFi友玩一世都唔叻。入了死胡同而永不昭生。為了找尋天堂而到了地獄!

10. 無奈的現實是,新手初哥才是HiFi (或政治)最大的市場,養活了整整幾代人的生活。所以表面上看他們才是主流正宗。

百份百Ivan原創。版權所有。歡迎轉載✏️
16. 1937 2014-10-17 11:09:19
雜抄一下, 只要國民教育中肯持平, 不蹈覆轍, 誠幸事也。

 

(維記)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抗戰爆發,錢穆倉促地從北平(今北京)逃離至西南大後方,教學多年來的大量教材悉數失散,時中國面臨國家存亡時節,錢穆有感於中國國運飄渺,儘管他本身相信抗戰中國會贏得勝利,但也對中國的命運抱持最壞的打算。錢穆在雲南鄉下的偏僻之處,寫下國史大綱,他是抱著中國人寫中國最後一本史書的心情而著,盼若中國不幸敗戰覆亡,至少留給後人一本中國史書,讓後人知道中國的歷史及文明成就,激勵後人復興中國之心。 而中國於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抗戰勝利,錢穆的最壞打算沒有發生。

 

(百記)

《國史大綱》是中國近代歷史學家錢穆所撰寫的一本通史性論著,著於抗日戰爭時期。錢穆當時任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在戰火紛飛中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輾轉大半個中國。在雲南昆明岩泉寺,錢穆開始將主要精力放在了中國通史的考證與寫作之上。當時生活的窘困、物資的緊缺以及內憂外患的狀況都使錢穆將對中國命運的思考貫穿於了全書始末。錢穆指出,研究中國歷史的第一要務,在於能在國家民族內部自身求得其獨特精神之所在。他希望作為抗戰中流的精英分子能夠從這樣一部張揚士之人力的史綱裡汲取力量前行。

 

19396月,《國史大綱》正式完成,19406月由商務印書館出版。一經上市,該書就以其獨特的見解與細緻的考證成為了當時各個大學通用的歷史教科書,在學生與知識份子中間起到了積極的民族文化凝聚作用,同時也奠定了錢穆史學大家的地位。直到現代,昆明岩泉寺中仍保留著錢穆教授著書處,並在此立碑紀念。2010年該書入選(中共)中華現代學術名著叢書。


黃花崗雜誌第二十期 

1949年之後,凡馬列中國出版的任何一部社會科學著作,無不要以馬列為指導思想,無不要用馬克思的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及理論,來分析、論證、臧否和批判所有門類的社會科學。專制的中國馬列子孫們,不僅強求一切思想理論必須以馬列為根據,而且,為了論證馬列“空前絕後的歷史科學性和政治科學性”,對一切不符合馬列者,都要削足適履,直至推翻編造。如是,一部中國歷史,這個號稱擁有著五千年文明的民族和國家的歷史及其發展,也就必須符合馬列的歷史觀和政治觀,凡有不符合的,共產黨就一定要他的御用學者們精心地予以扭曲和竄改。

 

正因為如此,近年來由北京師範大學著名歷史學教授白壽彝先生主編的二十二卷本《中國通史》,同樣令人不忍卒讀。一部上千萬字的《中國通史》》,雖然規模空前,其中為馬列而貶抑和歪曲我們民族歷史的地方,可謂隨處可見。特別是以馬列之論,代中國之史,使中華民族一部五千年的文明發展記錄,不僅成了對馬列思想的“證明”,而且成了馬列思想的“產物”。其荒唐雖不待言,其無奈亦可以想見。

 

為此,本刊自近期起,已經在有心地選取我大中華民國時代一些優秀前輩歷史學者們的著作予以發表。因為,這些學者,既不根據任何洋教、邪教思想理論來“治史”,更不是為了證明任何洋人思想理論的偉大、光榮和正確;他們傳承的是我們民族自己治史的長處,借鑒的是近代社會科學研究的一些好方法;因此,他們才能夠真實地、客觀地記述我們民族的歷史;他們的著作,也才可能成為中華民族的“信史”。我們如此做法,目的,就是要對我們自己和祖國的新一代讀者進行必要的啟蒙,不僅意在養成一種正確的和科學的學習研究方法,而且志在傳承我們民族的香火,繼承我們民族的好文化,和徹底地清除馬列思想及文化對我們幾代中華兒女的毒害和毒化。也好為“驅除馬列、恢復中華”盡一份心,盡一份責。

 

引論

一、

然中國最近,乃為其國民最缺乏國史知識之國家。何言之?「歷史知識」與「歷史資料」不同。我民族國家已往全部之活動,是為歷史。其經記載流傳以迄於今者,只可謂是歷史的材料,而非吾儕今日所需歷史的知識。材料累積而愈多,知識則與時以俱新。歷史知識,隨時變遷,應與當身現代種種問題,有親切之聯絡。歷史知識,貴能鑑古而知今。至於歷史材料,則為前人所記錄,前人不知後事,故其所記,未必一一有當於後人之所欲知。然後人欲求歷史知識,必從前人所傳史料中覓取。若蔑棄前人史料而空談史識,則所謂「史」者非史,而所謂「識」者無識,生乎今而臆古,無當於「鑑於古而知今」之任也。

 

今人率言「革新」,然革新固當知舊。不識病象,何施刀藥?僅為一種憑空抽象之理想,蠻幹強為,求其實現,鹵莽滅裂,於現狀有破壞無改進。凡對於已往歷史抱一種革命的蔑視者,此皆一切真正進步之勁敵也。惟藉過去乃可認識現在,亦惟對現在有真實之認識,乃能對現在有真實之改進。故所貴於歷史知識者,又不僅於鑑古而知今,乃將為未來精神盡其一部分孕育與嚮導之責任也。

 

且人類常情,必先「認識」乃生「情感」。人最親者父母,其次兄弟、夫婦乃至朋友。凡其所愛,必其所知。人惟為其所愛而奮鬥犧牲。人亦惟愛其所崇重,人亦惟崇重其所認識與了知。求人之敬事上帝,必先使知有上帝之存在,不啻當面體焉,又必使熟知上帝之所以為上帝者,而後其敬事上帝之心油然而生。人之於國家民族亦然。惟人事上帝本乎信仰,愛國家民族則由乎知識,此其異耳。人之父母,不必為世界最偉大之人物;人之所愛,不必為世界最美之典型,而無害其為父母,為所愛者。惟知之深,故愛之切。若一民族對其已往歷史無所了知,此必為無文化之民族。此民族中之分子,對其民族,必無甚深之愛,必不能為其民族真奮鬥而犧牲,此民族終將無爭存於並世之力量。今國人方蔑棄其本國已往之歷史,以為無足重視;既已對其民族已往文化,懵無所知,而猶空乎愛國。此其為愛,僅當於一種商業之愛,如農人之愛其牛。彼僅知彼之身家地位有所賴於是,彼豈復於其國家有逾此以往之深愛乎!凡今之斷胸而不顧,以效死於前敵者,彼則尚於其國家民族已往歷史,有其一段真誠之深愛;彼固以為我神州華裔之生存食息於天壤之間,實自有其不可辱者在也。

 

故欲其國民對國家有深厚之愛情,必先使其國民對國家已往歷史有深厚的認、識。欲其國民對國家當前有真實之改進,必先使其國民對國家已往歷史有真實之瞭解。我人今日所需之歷史知識,其要在此。

17. 死心 2014-10-17 11:11:56
今次就睇香港仲有無法律

如果今次都無, 就可以死心
18. To 17 2014-10-17 11:19:01
盤打黑社會不嬲都係咁, 你叫反黑以後點做野? 用聖經換走電話簿?
19. KT 2014-10-17 11:19:23

死心眼的人無矢放的!

可唉!

20. To 17 2014-10-17 11:19:52

再喺咁縱容你地呢班黃蟲,無法無天踐踏香港市民同執法者,就真喺死心啦!

21. 啦啦隊 2014-10-17 11:21:05
22. 劉 sir 正言 2014-10-17 11:21:24
劉 達 強 稱 警 方 執 法 被 污 蔑   警 員 及 家 人 感 屈 辱
對 於 早 前 警 方 涉 嫌 毆 打 示 威 者 , 前 警 司 兼 談 判 專 家 劉 達 強 , 出 席 一 個 電 台 節 目 時 表 示 , 有 關 事 件 已 進 入 司 法 程 序 , 他 不 便 評 論 。 但 對 於 投 訴 人 未 有 提 供 口 供 , 而 涉 事 警 員 由 調 職 變 停 職 , 他 指 情 況 特 別 。
他 又 說 , 多 年 來 警 員 使 用 催 淚 煙 是 不 分 黨 派 , 而 佔 領 運 動 開 始 至 今 , 警 員 一 直 用 一 貫 的 處 理 手 法 , 但 被 蓄 意 污 蔑 , 令 警 員 、 警 員 家 人 , 甚 至 支 援 人 員 在 過 去 三 星 期 有 屈 辱 感 覺 。
劉 達 強 又 批 評 部 分 立 法 會 議 員 帶 頭 違 反 法 律 , 是 現 代 社 會 不 能 接 受 。 他 不 否 定 整 個 運 動 理 念 高 , 但 他 認 為 群 眾 聚 集 是 不 理 智 , 現 時 民 眾 爭 取 的 是 未 來 二 、 三 十 年 好 的 生 活 , 但 現 時 的 行 為 已 破 壞 法 律 。 他 希 望 發 起 運 動 的 人 , 出 來 回 應 運 動 是 否 真 的 符 合 愛 與 和 平 。
23. 啦啦隊 2014-10-17 11:21:38
24. 王丹就港警涉毆示威者去信美國政要 2014-10-17 11:26:31
王丹應該就拜登個仔吸毒也去信美國政妖.
25. 肥婆四 2014-10-17 11:53:41
睇左3樓條片,香港的警察簡直係菩薩,點解一哥要讓他們受苦啊?難道你睇唔到暴民傷害緊香港法律的守護神?難道你分唔清黑白是非?難道你看不見牛鬼蛇神已空群而出!善良的人已受傷害!請你用良心切實執行香港法律,救萬民出水火之中啊!
26. 腦部腫瘤 2014-10-17 12:01:24

北京,北京天安門1989年六四學運領袖之一,與吾爾開希、柴玲等同為八九學生民主運動的學生領袖曾經是 ... 」的定性。並曾經擔任「保衛天安門廣場指揮部」副總指揮。絕食只是王丹 ...

目前人在美國的民運人士、清大教授王丹,稍早3度在臉書po文求救,表示他在超市頭昏差點倒地,因症狀已連續兩個月出現,「我自己嚴重懷疑是腦部腫瘤或者腦血栓」,盼能盡快返台就醫,但卡在回美證未辦妥,無法如願,急說:「希望台灣政府能夠專案處理,讓我回來台灣就醫。大家幫我跟你們的政府說,好嗎?」

對此,移民署表示,清華大學替王丹申請來台當講師,入台證效期至10月6日,台灣方面能協助的證件沒有問題,但他搭機離開美國需要返美簽證,這部份由美國核發,台灣無權過問。
 
「其實有點焦慮。」王丹臉書文章說,他在美國沒有健保,就醫檢查費用昂貴,難以負擔,希望提前返回台灣看病,但他因屬有綠卡的無國籍人士,返台需「回美證」、「入台證」才行。

27. TO 7 2014-10-17 12:11:59
TO 7
無錯,香港目前是中國一城市,但持有3粒星香港ID的香港人可以是西方人,印度人,日本人,韓國同中華民國人,唔明點解要變中國人,如果你甘想做中國大陸人,可以隨時移民大陸,咪破壞我們的香港。
28. 麗娜 2014-10-17 12:12:49
醒覺。。。我真的希望他們會醒覺。
做人,最失敗不是欠缺金鑰匙,不是欠缺教育,不是欠缺機遇;而是,欠缺自我反省,自我反思的能力。一個人,無論他是什麼身份,政客又好,父母又好,年輕人又好,任何人,是任何人!如果缺乏勇氣承認過錯,不敢悔改,死要執迷不悟的話,不用說他們只會面對今世的失敗,各種失敗,還要死後面對老天爺的審判。真的非常恐怖。
29. 浸會大學社工系講師邵家臻散播謠言 2014-10-17 12:32:40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gCfnvpi9hc
又一條教棍,唯恐天下不亂!唔知點解啲人咁容易被煽動!
30. 人民 2014-10-17 12:32:57
他們也是人,不是機械人,
請不要抹煞他們對社會的貢獻,
他們十分勇敢,很專業,很努力,
也十分無奈,
而且他們也有尊嚴,不應任意被無辱,
不應是示威者發洩的對象,
我只是普通的市民,
十分感謝他們為社會所作出的努力與貢獻,
有些良心吧!
不要抹黑他們,
也不把他們推去做政治炮灰!
31. 反國教係別有用心 2014-10-17 12:54:44
Dan Garrett 是城市大學博士生,之前他曾在美國不同部門從事過接近30年的情報工作,來港之前的職位是:美國國防部Divison Chief ,高級間諜也.
香港八家大學通識課程開發和試教工作的中文大學港美中心主任 Morton .HOLBROOK .....
32. 值得做漢奸嗎? 2014-10-17 12:58:48
http://forum.cyberctm.com/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332954
33. to 27 2014-10-17 13:05:20
從未聽聞有香港人移民中國,只有移居,請搞清楚主權國。
34. to 27 2014-10-17 13:05:53
從未聽聞有香港人移民中國,只有移居,請搞清楚主權國。
35. 飛哥 2014-10-17 13:07:13
回27樓
你識得話香港屬於中國, 作為香港公民係咪要守以中國為單一主權的一國兩制基本法? 呀印度人日本人都守法冇反對又冇瞓街, 你身為香港人咁唔like自己本土咪走囉! 返乜大陸啫, 成日都去架啦!
36. 局外人 2014-10-17 13:11:13
好佬怕爛佬,爛佬怕潑婦。泛民有陳、劉之婦人及長無、郁文之佬等人,你哋班左仔同正苦甘斯文仲定企?!
37. 執法 2014-10-17 13:28:13
高官是政治問責,公務員必須政治中立。
佔領者違法咪拉羅,人家都講可以隨便拉的拉,使物打人姐。
有法不執行,選擇性執法,政治取向性執法,淪為政治打手可恥。
醫生連續當值30小時,做手術,周而復始面對病人,唔通又可以因厭惡,因壓力太大去打下病人,醫死幾個病人咩。破壞香港的價值,反智的社會,大佬警察有搶架。
38. al 70 2014-10-17 13:29:21
to 27…
無論那個血統,
你有3粒星id card,已經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香港特區人民!
你寫都係中國繁體字!
講都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廣府話!
即是中國大陸字,中國大陸語言!





39. 亮劍 2014-10-17 13:29:30
原先我對政治都不是那麼熱衷的,但幾年前某日,我無意中睇倒,大富豪湯文亮竞然喺度寫文章,所以每日追,而我之後仲發覺,他的言論,與小弟喺唔少地方好相似。
我可向燈火發誓,本人亮劍之前,绝無收过呢度任何人一分錢,最大把都係網主、蔡志忠同湯博士請我食过幾餐啫。
我唔否認本人係藍絲帶,仲要係深蓝果隻。

呢排佔X運動,有朋友在群組中問我:「你係咪回咗塘?否則為何在傳媒廣泛報導差人惡行下,仲要選擇撐警察!」他們还說:「那些學生哥今天所作所為,只係為了香港的將來!」
睇到呢度我真的乜火到黎……
我說:「全港報紙、雜誌、电台及电視,喺13年尾到14年初,係点解讀楼市去向的?」
每日都是劈價、賤賣、蝕讓的報導,評論就專揾加葱、炮哥、大C去作总结!
報導就用以偏概全、斷章取義、妄顧事實方式進行!
我因此同法子、PP及一眾友好,立即落區去發掘發生咗乜事,結果真相原來係傳媒搵笨實加食錯藥。
李嘉誠有句名言真係說得好,「一成真、九成假!」
看過昨天三英力拒近兩百暴民無添加40幾分鐘足本的人,再看爛蘋果的所謂「动新聞」,大家就知李嘉誠所言非虚有料到!
請問現在你班記者係做新聞定作新聞呀! 
贈「作者們」一句,你們讀乜Q傳理系?
40. 師nine 2014-10-17 13:47:11
To27
香港有漢奸,所以反對國民教育。舉例,在澳洲出生的中國孩子,入學前班,幼稚園,老師已問他們: '你地是什么人?'孩子在家父母教他們是中國人,所以他們便答老師,"we are Chinese'.
但老師說: 'no, you are Australian,you are not Chinese'
別的國家已從移民下一代由小灌輸國民教育。點解身為中國人和生在香港既中國人反對國民教育。
所以有些中國香港人去到其他國家,怕對人說我是中國人,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這些人缺乏愛國愛港。
為破壞香港秩序,治安,經濟,民生,未來的人感到羞恥,遺憾!
支持國民教育,支持香港政府,警隊,支持反佔中廣大市民
41. K丁 2014-10-17 14:34:06
執法夾心者
http://speakout.hk/index.php/2014-06-02-15-54-21/2014-07-15-08-50-55/4998-2014-10-15-09-04-18
42. 人民 2014-10-17 14:53:21
公文袋焦集,其黑幫黨員攪示威;
黄痴瘋的背景,已知清楚,
他都是打份工,不過合約不是香港的,
不過在港工作,
犯民,黎漢奸都有大國撑要,
星星之火,是可以料燃,
任其把香港催毁,
當初如何包裝為香港市民服務,
一鋪看清他們的真面目
43. TO 70 2014-10-17 15:02:00
你政治不正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字是这样的,
              中華民國官方文字是這樣的,

最重要的一點是西方人,印度人,日本人,韓國可以持有3粒星ID是香港人,但他們不會有特區護照,這說明香港人不需要等於中國人明白無。
44. 7777 2014-10-17 15:04:51
45. To 37 2014-10-17 15:05:57

兄台咪傻癡癡, 自作多情變濫情, 我地係戥阿蛇唔抵啫, 我真係冇驚過, 你點解會驚反黑會打你啫, 你又唔係黑社會, 你係黑社會咩?

社會睇起黎太平盛世, 兄台, 訟棍, 其他包藏禍心的人, 監察會至青天大老爺可以安在其位, 實有賴於一隊可以衝鋒陷陣除暴安良嘅治安隊伍, 維持外表法治, 勢力平衡, 免卻強武力統治。若果任由包藏禍心的人或團體將層層法治和管治剝掉, 就會回歸武力統治的本相, 這是可以自我完成的。

現在你可以看到甚麼人為什麼咁落力反對23條立法了 (放諸今日, 是否可以對號入座?)

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公布 (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她指出:「第二十三條列出的罪行屬於針對國家罪行。鑑於這些罪行對國家的基本安全可造成的威脅,故屬極度嚴重罪行。」
「葉太解釋,正因如此,縱使這些罪行很少發生,差不多所有國家都有法例將這些罪行刑事化。」
葉劉淑儀補充說:「由於這些罪行很少發生,普通市民涉及干犯此等罪行的機會很微。因此,很少人是會因對禁止可破壞國家安全的活動進行立法而受影響。」

分裂國家罪和顛覆罪
「我們建議將分裂國家的特定罪行的定義,定為以發動戰爭、或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以其他嚴重非法手段,把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從其主權中分離出去,或抗拒中央人民政府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行使主權,即屬犯罪。」 
她說:「簡單而言,要構成分裂國家或顛覆罪行,必須具備使用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威脅作出嚴重非法性質的行動的條件。」  

煽動叛亂罪
葉劉淑儀說:「我們建議把現行煽動叛亂罪的涵蓋範圍收窄為—
(a)煽動他人干犯叛國、分裂國家或顛覆等實質罪行;或
(b)煽動他人引起暴力事件或公眾騷亂,嚴重危害國家或香港特區的穩定。

葉太說:「我們亦會收窄煽動刊物的定義。只有當刊物可能煽動他人干犯叛國、分裂國家或顛覆等實質罪行時,才會被視為煽動刊物。」
她強調:「純粹發表意見,或就別人的意見或行為作出報道或評論,均不會被列為刑事罪行;除非這些意見、報道或評論煽動他人發動戰爭、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以其他嚴重非法手段,或煽動他人引起暴力事件或公眾騷亂,達到損害國家安全的目的。」

外國政治性組織
第二十三條禁止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區進行政治活動,亦禁止香港特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政治性組織建立聯繫。在訂出建議落實這些條款時,政府已考慮到「政治團體」、「外國政治性組織」以及「聯繫」的定義均已包括在《社團條例》內。
「政府注意到,破壞國家安全的活動、例如叛國或分裂國家,很少是由個人單獨行動。很多時候是涉及有組織活動。為阻止組織對國家安全構成真正威脅的活動,我們建議在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訂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準則並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可禁制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惟須符合下列任何一種情況—
(a)該組織的目的或其中一個目的,是從事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或諜報罪的行為;或

(b)該組織已經作出、或企圖作出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或諜報罪的行為;或

(c)該組織從屬於中央根據國家法律,以其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在內地被取締的任何內地組織。


46. 香港人冇常識 2014-10-17 15:23:11
國教都反?今日局面又豈能怪誰?
47. 是其是非其非 2014-10-17 15:49:28

《基本法》第23條的實施對香港法律的影響
香港大學法律系
陳弘毅教授

《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若干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如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竊取國家機密等。由此可見,第23條渉及的都是政治敏感度較高的課題,因此,自從《基本法》在1990年通過後,香港市民以至國際上都很關注第23條將如何實施,這種關注或甚至擔憂是可以理解的。

值得留意的是,第23條並沒有直接禁止叛國等有關行為,也沒有就這些行為提供明確的定義,它只授權特區—實際上便是它的立法機關—對這些行為予以界定和禁制。這是“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的一種表現,保證香港能維持其原有的社會、經濟和法律制度,更保證有關的中國內地法規不會直接在香港實施

香港回歸祖國的五年多以來,第23條尙未全面立法實施,幸好亦沒有出現叛國等渉嫌個案。有人認為,既然在香港並沒有出現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活動,那麼特區政府便根本沒有需要在去年9月24日推出《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關於這個問題,我的意見是《基本法》第23條的確設定了一項必須由特區政府履行的法律義務,就是以特區本地立法的形式實施第23條。如果在特區成立後,特區政府仍無限期拖延實施第23條的立法,便可能違反了它的憲法性義務

在《諮詢文件》發表後的三個月的諮詢期內,市民踴躍地表達了支持、反對和其他相關意見。在整理和研究有關意見之後,政府在今年1月28日發表了有關的《意見書匯編》和一份題為《實施基本法第23條前瞻》的小冊子,就原有建議提出了九項重大的澄淸或修訂。其後,有關的《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在2月13日刊憲,並在2月26日在立法會進行了首讀。雖然法案至今仍未通過,但由於草案的基本原則似乎已取得立法會內過半數議員的支持,所以我們現在已經可以看到香港法律和法制將會因《基本法》第23條的實施而出現怎樣的變動。

叛國

根據《草案》的建議,現行《刑事罪行條例》中關於叛國罪的定義範圍將會收窄,限於加入或協助與中國交戰的外國軍隊或鼓動外國入侵中國的情況。“戰爭”的現有普通法涵義亦將收窄,限於公開宣戰或軍隊之間武裝衝突的情況,而不包括一般的騷亂。現有《刑事罪行條例》中的“叛逆性罪行”、“襲擊國君罪”、“有代價對叛國罪不予檢控罪”和“隱匿叛國罪”將會被取消。上述關於叛國罪的法律修訂,以及下述的關於煽動叛亂罪的修訂所表明的是,這次實施《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的目的並不是要把香港的有關法律變得更加嚴苛,而是在第23條的基礎上對原有法律予以檢討和改進,並同時廢除那些殖民地時代遺留下來的、不合時宜或有違當代國際人權標準的法規。

煽動叛亂

正如叛國一樣,煽動叛亂也是現行《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罪行,內容類似其他前英國殖民地的相關立法,十分嚴苛。舉例來說,任何言論如“引起憎恨或藐視女皇或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便足以構成煽動叛亂。在1952年,港英政府便曾引用這項條例來檢控《大公報》的費彝民等人,法院更判他們罪名成立。同一項條例也把持有和處理(例如印製、入口,展示或出售)“煽動性刊物”定為刑事罪行。可幸的是,自從七十年代以來,港英政府已經沒有嚴格執行這項條例。

根據現在的《草案》的建議,原有的與煽動叛亂有關的條文將會有所放寬,主要的有以下幾方面:

(1)     煽動叛亂的定義範圍將會收窄,限於煽惑他人叛國、顛覆或分裂國家或煽惑他人進行會嚴重危害中國的穩定的公眾暴亂。這即是說,除非是慫恿他人以暴力或其他(下述的)嚴重犯罪手段去進行有關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動,否則將不會觸犯煽動叛亂罪。

(2)     取消持有(管有)煽動性刊物罪。

(3)     把原有的“處理煽動性刊物罪”的定義範圍收窄,限於犯罪者有意煽惑他人叛國、顛覆或分裂國家的情況。

(4)     把“煽動性刊物”的定義範圍收窄,引進《約翰內斯堡原則》中第六項原則中的“可能性”概念(即“煽動性刊物”限於“相當可能導致”他人犯叛國、顛覆或分裂國家罪的刊物)。

以上的對原有煽動叛亂罪的多項修訂,是有利於香港的資訊自由、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
 
顛覆與分裂國家

第23條提到的其中兩項罪名—顛覆和分裂國家—在中國內地法律中有所規定,但不存在於香港原有法律中。不少人擔心這樣會導致中國內地法律概念(尤其是關於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法律概念)被引進香港,從而損害到“一國兩制”。但是,如果我們細看現在的《草案》的有關條文,我們便會發現,特區政府並沒有把內地的顛覆和分裂國家的標準照搬來香港,相反,《草案》中對這兩項罪的定義基本上是全新設計的,其構成元素主要來自香港原有法律

根據《草案》的條文,顛覆和分裂國家罪的一個必要的元素是“進行戰爭”或“使用嚴重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穩定(以顛覆罪而言)或領土完整(以分裂國家罪而言)的武力或嚴重犯罪手段”,而“嚴重犯罪手段”的定義大致上與香港在2002年通過的《聯合國(反恐佈主義措施)條例》中對“恐怖主義行為”的定義相同。由於有了對於上述元素的要求,《草案》中的顛覆和分裂國家罪的範圍較中國《刑法》103和105條規定的相關罪行遠為狹窄。但是,我認為《草案》中關於這方面的條文仍有值得改良的地方,例如“恐嚇中央人民政府”這個概念作為顛覆罪的一個元素便可能過於籠統和含糊。

官方機密

第23條也要求特區立法禁止竊取國家機密。在1997年6月,香港已經通過了《官方機密條例》,就間諜活動和非法披露受保護資料作出規定,這《條例》基本上沿用了英國《官方機密法》的有關規定。現在《草案》建議對《條例》作出若干修訂,主要的有三方面:

(1)    《條例》原來規定的有四種受保護資料,現建議增設一類,即關於《基本法》規定由中央管理的香港特區事務的資料,例如關於國防和外交資料,如果這些資料的披露危害到或相當可能會危害到國家安全的話。由於《條例》在1997年通過時,香港尙未回歸,所以未有對這種情況作出規定。

(2)    增加一項罪名,就是未經授權而披露在指定的違法情況下取得的受保護資料並造成損害,這些指定的違法情況是電腦黑客行為、盜竊、搶劫、入屋行劫和賄賂。政府認為這個規定是必要的,因為原有《條例》存有漏洞,就是它只針對公務員自願洩露機密資料的情況而沒有處理上述違法取得資料的情況。

(3)    對《條例》中就“公務人員”的定義予以“本地化”,去除其殖民地色彩,並予以淸楚界定。這項修訂也是十分重要的,因為在《條例》的運作中,某項資料是否受到保護,一定程度上乃決定於它是否由公務人員持有。

大致來說,以上關於《官方機密條例》的建議修訂是合理的,尤其是它沒有把內地的國家機密概念和保密制度延伸到香港,符合“一國兩制”精神。但是,不少社會人士建議在《草案》中增加“公眾利益”和“事前已經出版”等辯護理由,我認為這是值得考慮的,尤其是關於引進類似《防止賄賂條例》第30(3)條的辯護理由的建議(第30條設定了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的罪行;有關的辯護理由是有關披露公開了廉署人員的不合法活動、濫用權力、嚴重疏於職守或其他嚴重不當行為,又或公開了一項對香港的公共秩序或安全或公眾的健康或安全的嚴重威脅)。

被禁制組織

第23條的其中一個要求是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並禁止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1997年香港回歸時對《社團條例》作出的修訂,已經實施了這些規定。根據這項《條例》,特區政府有權以國家安全為理由禁止某個本地社團的繼續存在。現在的《草案》則建議把這項權力進一步具體化和明確化

《草案》規定,如有本地組織進行叛國、顛覆、分裂國家、煽動叛亂或諜報活動,又或它從屬於在內地因國家安全理由而被禁制的組織,而香港的保安局局長合理地相信因國家安全的緣故,確有必要予以取締,則可頒令予以取締。法院有權審查禁制該組織是否符合國際人權準則。如果有關組織的負責人或成員在其被禁制後仍繼續活動,則構成刑事罪行。

這項建議引起最大爭論的主要有兩點。第一,不少市民反對以一香港組織從屬於某被禁制的內地組織為理由而啟動考慮禁制此香港組織的程序,認為這樣有損“一國兩制”的精神。但是,“一國”和“兩制”是需要取得適當的平衡的,不能顧此失彼。如果這項條文的目的是傳遞一個訊息,就是香港不可被用作顛覆內地政府的基地,那麼它是可以理解的。在監察這項權力的行使及防止其濫用方面,香港的法院將會是任重道遠的。

第二個爭議點則涉及《草案》中授權首席大法官在有必要避免涉及國家安全的資料被披露的情況下,制定關於被禁制組織的上訴的缺席聆訊的規則。雖然這個建議受到不少批評,但政府的辯解是這是有先例可援的,如英國1997年的《特設入境上訴委員會法》和2000年的《恐怖主義活動法》。我認為這個授權性安排原則上是可以接受的,但我們希望以後首席大法官在制定有關規則時,會先進行全面和深入的調查研究和廣泛諮詢。反而另一個涉及上訴的問題是更值得即時的關注的,就是根據《草案》的安排,將同時存在兩種關於以國家安全為理由被禁制的社團的上訴機制(一是原有的向行政會議的上訴,二是新設的向法院上訴),被禁制社團可以採用哪種上訴途徑,完全決定於政府使用《社團條例》原有的禁制權力還是現在的《草案》新設的禁制權力。這樣的安排是不很合理的,希望議員們在審議《草案》時能予以正視。
 
結論

由於篇幅所限,本文將不能討論到《草案》的每一方面,以上的是最主要的幾方面。總括來說,我認為作為實施《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措施,《草案》的整體設計和基本原則是恰當的;它在香港原有法律的基礎上回應了第23條的要求,並把原有法律中某些不合時宜或過於嚴苛的規定予以廢除,一方面儘量照顧人權和“兩制”的考慮,不把內地的概念和做法搬到香港,另一方面肯定了“一國”的原則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的重要性。這次立法的諮詢過程中出現的大辯論也是健康的,它充分體現了香港的思想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更充分反映出香港的公民社會的活力。《基本法》第23條的實施不但沒有削弱我對“一國兩制”的前景的信心,反而增強了我的信心。其實即使是“非典型肺炎”事件,也見證了“一國兩制”的生命力。從兩地政府在當地爆發這個疫症時的處理手法以至當地傳媒和民間社會的反應來看,我們可以看到香港的制度的獨特之處和可貴之處。因此,在香港面臨最大的困難和考驗的今天,我們仍有理由對這個城市的未來投下信心的一票,並將我們的前途和這個城市的前途緊密相連,融為一體。

48. 人民 2014-10-17 16:08:55
國民教育是該有的,
至於不滿意编課程人太過左派,
其實是不滿個人,而不是不滿件事,
大可以找個較中立的編寫課程,
起碼下一代更能認識歷史,
了解自已的身份,
不會這樣破壞自己的地方,
甚至賣國
49. CH 2014-10-17 16:23:44
對於警方呢十多日嘅剋制,我俾98分。佢地作為磨心,我對佢地嘅同情甚至係百份百!嗰兩分剋制,就扣左响呢七個警察度。執法遇到反抗,你可以動用武力,正如三警被大量暴民包圍,用警棍非常合理。甚至當對方武力去到威脅警察生命,必要時掹槍都無可厚非。但當被捕者失去反抗能力,再額外施加武力,就唔合理。雖然濕佢一獲我都覺得好痛快。但係痛快,並唔可以將不當行為合理化嘅借口,正如我到今天都堅決反對佔中呢種手段,因為呢種正係用和平包裝嘅非肢體暴力。我明白警隊已經差唔多谷爆,但係如果連佢地捍衛唔到法治,香港就真係死得,我向日以繼夜謹守崗位嘅警察致敬。
50. hifi 2014-10-17 16:41:06

To 15樓 玩HiFi和政治十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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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家一出手便知有與無,兄台經驗確實如是,但迷途羔羊處處,論玩hifi又幾多人去求正和求真呢 ?? 有幾多到現場近距離聽樂器、人聲/和到錄音室練耳力 ??,再反複實驗地用器材重播錄音室相近之聲?? 幾多人懂High Fidelity意義??

 

51. 大寶二寶 2014-10-17 16:48:26
昨日王文彥先生文章講得很中肯。比個 LIKE佢!

共勉之,哈哈!
52. TO 45 2014-10-17 16:48:45
香港引以為傲的廉署變政治打手
亞洲最優勢的警察變政治打手
下一步體輪到法官?
香港人,心疼啊,香港的核心價值還剩餘多少?老本還剩幾多?

回歸後的大陸有什麼好處給過香港,香港本身一直靠水貨經濟為生,歐美轉售大陸,大陸轉售歐美,缺一不可,在我眼中三個地方同等重要。

把經濟城市變成政治城市,成日話賣國賣港,我1蚊把中國同香港賣給你們啦,要唔要?



53. 路人 2014-10-17 16:53:51
睇完段野, 三個警察十分英勇,  可以面對幾百個恐怖分子
54. To 52 2014-10-17 16:59:49
先搞清楚, 廉署, 警方同法院係被訟棍公器私用, 作為政治工具, 幾近淪落至得寶紙手巾隨用隨棄的地步。
55. to 52 2014-10-17 17:09:00
香港大部分人都不想理政治,
港人當然是干經濟的,
但現在不是你想玩政治,
而是港人被人打劫,劫上車
除非你不住在這裏,
否則能談到不關事
56. 民主必然經濟好? 2014-10-17 17:25:02
民主必然經濟好?

上周知名財經評論人丘亦生先生發表了一篇大作,內有兩個核心觀點:一是今次佔中有機會為港爭得民主,值得一博;二是民主可帶來可觀經濟利益。兩個觀點加起來,便意味着佔中可為港帶來實質經濟效益。丘先生下筆時取態理性,與理屈時惟有訴諸於謾罵之輩不可同日而語,在今天的香港,這是可貴的,但可惜他兩個觀點都經不起推敲。
佔中會否使民主早日在港實施?我看剛好相反,因為它破壞了三個在港推行民主的三個必要條件。第一個條件是法治。佔中者認為法治是以法達義,這點我無異議。但甚麼是「義」?每個年代、每個國家的不同人對義都有不同理解,但法治之為物,正是在通過擁有不同意見的人爭論後大家得到妥協而把法律條文訂下,大家從此遵守,以免爭拗無止境的繼續下去,增加社會的成本,就以英語世界中憲法的老祖宗1215年頒布的「大憲章」(Magna Canta)為例,它一方面限制英皇約翰的皇權,但同時又要各貴族宣誓效忠皇室。


法治制度就是妥協的結果

這是一個妥協的結果,但我們今天還會以效忠皇室為義之所在嗎?另一例子,佔中者不少以引入「公民提名」為必要之義,但根據佔中者在舉辦第二次商討日所發放的資料,在世界上有總統制的國家中,只有八個是有「公民提名」的成分。這八個國家是:幾內亞比紹、馬里、加納、贊比亞、安哥拉、塔吉克,及曾經經歷過軍權獨裁政府的南韓與智利。這些國家大都是一等一的窮國,政變頻繁、貪污嚴重、走私販毒聞名於世,港人大多連它們的地理位置也不知,真的要以它們為師,把「公民提名」視為義之所在嗎?
現在佔中者顯然有大量違法行為,而違法(除違反天怒人怨的惡法外,但香港無此情況)能符合法治精神嗎?守法的確不等同法治,它是法治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懂點邏輯的人都知道,違反了守法這一法治的必要條件便不可能是尊重法治精神了。佔中者既然在違法,這也就破壞民主的基石。現在有人把不服從執法說成是年輕人的「覺醒」,這是毒害人心的思想,不能不喝醒之。
第二個條件是社會撕裂。我四年多前已寫過一系列文章指出社會對立分化,必會使民主政制不能有效運作。我不幸言中,今天社會分化已成,我自己見過,也聽朋友說過,不但夫妻二人因政見不同而反目,在聖經研討班中雙方要撕破臉皮,在功夫班中幾乎大打出手,醫生間也面紅耳赤(希望不會涉及與病人關係),相識數十載的朋友都要unfriend。港人是否病了?
這使我們更明白當年文革為何會出現這麼多現在看起來十分可笑的舉措。佔中對這些破壞民主的現象,有不能推卸的責任。


國情不同 政治制度難複製

第三個條件是中央政府會否加快香港民主的進程。我今學期在北大訪問,與一些名重學林的學者交流,他們對中央的思維熟悉,都認為今次事件肯定對港不好。2017若實施不了普選,民主普選特首將遙遙無期,但我相信這是部分政客所希冀的,普選出特首對他們不利,世上葉公好龍之輩甚多。現在看來,從中央的眼中視之,香港這一民主試驗特區,會出現亂局,不能作為典範,連中國的民主步伐也許要減慢。
就算有民主,對經濟增長是否有利?我研究經濟增長29年,對相關文獻算是熟悉。這方面的理論與實證研究結果頗有爭議,例如哈佛的巴羅早有發現,在落後國家增加自由與民主,抵制獨裁,對經濟有利,但在發達國家,情況卻相反,所以他下了結論,民主不能導致經濟增長。我最近讀到北大發表的一篇用165個國家的面板數據所得的研究,也是發現民主不利經濟增長。
丘亦生引用了經濟學名家阿塞莫古(Daron Acemoglu)與4位友人合寫的報告,他們也是用面板數據,卻得到民主制度在30年左右的時間總共可使人均GDP提升20%。我對民主能否提高經濟增長,態度中立,但以方法學而論,這個報告卻有問題。他們所用的185個國家中,不論人口多少,在數據分析過程中的地位都是相同的,一個人口只有幾萬,與人口過十億內有眾多省市的國家被一視同仁看待,結果便容易有誤導性。這便把近年出現的一大班反對帶來的信息給抹殺掉。中國人口最多但並不民主,經濟表現最好。俄羅斯在葉利欽行民主的年代經濟崩潰,要不民主的普京才挽回局面。印度與印尼都是人口眾多的大國,經濟卻比不上中國的發展速度。「阿拉伯之春」以民主為目標,結局如何,大家知道若阿塞莫古的回歸分析法把數據按照人口多少而按比例調整,結果便會大為不同,現在已把重要的反例忽視了。
57. to 52 2014-10-17 18:14:39
再攪落去,出1蚊都無人買
廢示幫你收拾殘局
58. 一句到尾 2014-10-17 18:29:13
反國教嘅人別有用心!

59. 師nine 2014-10-17 21:46:16
To 43
香港係中國一個部份,揸住三粒星身份証即是香港出世,享有讀書,E療等福利。教育局應不理反對,加有國民教育,那怕讀得叻与否,就好似入讀基督教學校,每天上下課前都唸祈禱文一樣。
等於父母教育子女,要孝順父母,尊敬師長。沒有父母教子女反父母,反家庭!!!!W
60. 仁哥 2014-10-17 22:09:57

激進個D跟本唔係和平示威,指在挑釁警方,搵警方錯處,削弱政府威信

61. 蜕变中嘅懒人 2014-10-17 22:48:24
浪人無勝算、失民心,政府己佔上風,雙方會談必無結果,浪人去得太盡回不了頭,假和平亦裝不了多久,己漸顯露邪悪真面目、終極打砸搶燒乱港遲早必見,終符合中央動乱準則,解放軍越深圳而來將有機會見,懒人打定輸數了。
62. 定罪 2014-10-17 23:04:28

希望香港有識之仕, 大力要求/支持/拘捕示威者行動,捉一個少一個,把狂徒/狂暴分子定罪,以施阻嚇作用........

63. al70 2014-10-18 00:07:47
困獸之鬥!
何止擾亂公共?
唔放疑犯唔准走!明顯防礙司法公正,恐嚇勒索,
劫犯,襲警!
示威者用鐵馬阻路,可以是偷竊罪!
64. 民主 2014-10-18 02:09:18

希望能夠將香港D民運人士遣回去美國好啦

65. 蚊蚊 2014-10-18 02:19:45

套在今天的香港,就是蘋果、一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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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小說與群治之關係》 

梁啟超


欲新一國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國之小說。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說﹔欲新宗教,必新小說﹔欲新政治,必新小說﹔欲新風俗,必新小說﹔欲新學藝,必新小說﹔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說。何以故?小說有不可思議之力支配人道故。

吾今且發一問:人類之普通性,何以嗜他書不如其嗜小說?答者必曰:以其淺而易解故,以其樂而多趣故。是固然。

雖然,未足以盡其情也。文之淺而易解者,不必小說﹔尋常婦孺之函札,官樣之文牘,亦非有艱深難讀者存也,顧誰則嗜之?不寧惟是,彼高才贍學之士,能讀墳典索邱,能注虫魚草木,彼其視淵古之文與平易之文,應無所擇,而何以獨嗜小說?是第一說有所未盡也。小說之以賞心樂事為目的者固多,然此等顧不甚為世所重,其最受歡迎者,則必其可驚可愕可悲可感,讀之而生出無量噩夢,抹出無量眼淚者也。夫使以欲樂故而嗜此也,而何為偏取此反比例之物而自苦也?是第二說有所未盡也。吾冥思之,窮鞠之,殆有兩因:凡人之性,常非能以現境界而自滿足者也﹔而此蠢蠢軀殼,其所能觸能受之境界,又頑狹短局而至有限也﹔故常欲于其直接以觸以受之外,而間接有所觸有所受,所謂身外之身、世界外之世界也。此等識想,不獨利根眾生有之,即鈍根眾生亦有焉。而導其根器,使日趨于鈍,日趨于利者,其力量無大于小說。小說者,常導人游于他境界,而變換其常觸常受之空氣者也。此其一。人之恆情,于其所懷抱之想像,所經閱之境界,往往有行之不知,習矣不察者。無論為哀、為樂、為怨、為怒、為戀、為駭、為憂、為慚,常若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欲摹寫其情狀,而心不能自喻,口不能自宣,筆不能自傳。有人焉,和盤托出,徹底而發露之,則拍案叫絕曰:

善哉善哉!如是如是!所謂“夫子言之,于我心有戚戚焉”。

感人之深,莫此為甚。此其二。此二者實文章之真諦,筆舌之能事。苟能批此窾、導此竅,則無論為何等之文,皆足以移人。而諸文之中能極其妙而神其技者,莫小說若。故曰:小說為文學之最上乘也!由前之說,則理想派小說尚焉﹔由後之說,則寫實派小說尚焉。小說種目雖多,未有能出此兩派范圍外者也。

抑小說之支配人道也,復有四種力:一曰熏,熏也者,如入云煙中而為其所烘,如近墨朱處而為其所染,《楞伽經》所謂“迷智為識,轉識成智”者,皆恃此力。人之讀一小說也,不知不覺之間,而眼識為之迷漾,而腦筋為之搖颺,而神經為之營注,今日變一二焉,明日變一二焉,剎那剎那,相斷相續,久之而此小說之境界,遂入其靈台而據之,成為一特別之原質之種子。有此種子故,他日又更有所觸所受者,旦旦而熏之,種子愈盛,而又以之熏他人,故此種子遂可以偏世界。一切器世間、有情世間之所以成、所以住,皆此為因緣也。而小說則巍巍焉具此威德以操縱眾生者也。二曰浸,熏以空間言,故其力之大小,存其界之廣狹﹔浸以時間言,故其力之大小,存其界之長短。浸也者,入而與之俱化者也。人之讀一小說也,往往既終卷後,數日或數旬而終不能釋然。讀《紅樓》竟者,必有余戀,有余悲﹔讀《水滸》竟者,必有余快,有余怒。何也?浸之力使然也。等是佳作也,而其卷帙愈繁、事實愈多者,則其浸人也亦愈甚!如酒焉:作十日飲,則作百日醉。我佛從菩提樹下起,便說偌大一部《華嚴》,正以此也。三曰刺,刺也者,刺激之義也。熏、浸之力,利用漸﹔刺之力,利用頓。熏、浸之力,在使感受者不覺﹔刺之力,在使感受者驟覺。刺也者,能入于一剎那頃忽起異感而不能自制者也。我本藹然和也,乃讀林沖雪天三限、武松飛云浦厄,何以忽然發指?我本愉然樂也,乃讀晴雯出大觀園、黛玉死瀟湘館,何以忽然淚流?我本肅然庄也,乃讀實甫之琴心、酬簡,東塘之眠香、訪翠,何以忽然情動?若是者,皆所謂刺激也。大抵腦筋愈敏之人,則其受刺激力也愈速且劇。

而要之必以其書所含刺激力之大小為比例。禪宗之一棒一喝,皆利用此刺激力以度人者也。此力之為用也,文字不如語言。

然語言力所被,不能廣、不能久也,于是不得不乞靈于文字。

在文字中,則文言不如其俗語,庄論不如其寓言,故具此力最大者,非小說末由!四曰提,前三者之力,自外而灌之使入﹔提之力,自內而脫之使出,實佛法之最上乘也。凡讀小說者,必常若自化其身焉──入于書中,而為其書之主人翁。

讀《野叟曝言》者,必自擬文素臣﹔讀《石頭記》者,必自擬賈寶玉﹔讀《花月痕》者,必自擬韓荷生若韋痴珠﹔讀梁山泊者,必自擬黑旋風若花和尚﹔雖讀者自辯其無是心焉,吾不信也。夫既化其身以入書中矣,則當其讀此書時,此身已非我有,截然去此界以入于彼界,所謂華嚴樓閣,帝網重重,一毛孔中萬億蓮花,一彈指頃百千浩劫,文字移人,至此而極!然則吾書中主人翁而華盛頓,則讀者將化身為華盛頓﹔主人翁而拿破侖,則讀者將化身為拿破侖﹔主人翁而釋迦、孔子,則讀者將化身為釋迦、孔子,有斷然也。度世之不二法門,豈有過此?此四力者,可以盧牟一世,亭毒群倫,教主之所以能立教門,政治家所以能組織政黨,莫不賴是。文家能得其一,則為文豪﹔能兼其四,則為文聖。有此四力而用之于善,則可以福億兆人﹔有此四力而用之于惡,則可以毒萬千載。而此四力所最易寄者惟小說。可愛哉小說!可畏哉小說!

小說之為體,其易人人也既如彼,其為用之易感人也又如此,故人類之普通性,嗜他文不如其嗜小說,此殆心理學自然之作用,非人力之所得而易也。此又天下萬國凡有血氣者莫不皆然,非直吾赤縣神州之民也。夫既已嗜之矣,且遍嗜之矣,則小說之在一群也,既已如空氣如菽粟,欲避不得避,欲屏不得屏,而日日相與呼吸之餐嚼之矣。于此其空氣而苟含有穢質也,其菽粟而苟含有毒性也,則其人之食息于此間者,必憔悴,必萎病,必慘死,必墮落,此不待蓍龜而決也。于此而不潔淨其空氣,不別擇其菽粟,則雖日餌以參苓,日施以刀圭,而此群中人之老、病、死、苦,終不可得救。知此義,則吾中國群治腐敗之總根原,可以識矣。吾中國人狀元宰相之思想何自來乎?小說也,吾中國人佳人才子之思想何自來乎?小說也﹔吾中國人江湖盜賊之思想何自來乎?小說也﹔吾中國人妖巫狐鬼之思想何自來乎?小說也。若是者,豈嘗有人焉,提其耳而誨之,傳諸缽而授之也?而下自屠爨販卒嫗娃童稚,上至大人先生高才碩學,凡此諸思想必居一于是。莫或使之,若或使之。蓋百數十種小說之力直接間接以毒人,如此其甚也。即有不好讀小說者,而此等小說,既已漸潰社會,成為風氣﹔其未出胎也,固已承此遺傳焉﹔其既入世也,又復受此感染焉。雖有賢智,亦不以自拔,故謂之間接。今我國民,惑堪輿,惑相命,惑卜筮,惑祈禳,因風水而阻止鐵路,阻止開礦,爭墳墓而闔族械斗,殺人如草,因迎神賽會而歲耗百萬金錢,廢時生事,消耗國力者,曰惟小說之故。今我國民慕科第若膻,趨爵祿若騖,奴顏婢膝,寡廉鮮恥,惟思以十年螢雪,暮夜苞苴,易其歸驕妻妾、武斷鄉曲一日之快,遂至名節大防掃地以盡者,曰惟小說之故。

今我國民輕棄信義,權謀詭詐,云翻雨覆,苛刻涼薄,馴至盡人皆機心,舉國皆荊棘者,曰惟小說之故。今我國民輕薄無行,沈溺聲色,綣戀床第,纏綿歌泣于春花秋月,銷磨其少壯活潑之氣﹔青年子弟,自十五歲至三十歲,惟以多情、多感、多愁、多病為一大事業,兒女情多,風云氣少,甚者為傷風敗俗之行,毒遍社會,曰惟小說之故。今我國民綠林豪杰,遍地皆是,日日有桃園之拜,處處為梁山之盟,所謂“大碗酒,大塊肉,分秤稱金銀,論套穿衣服”等思想,充塞于下等社會之腦中,遂成為哥老、大刀等會,卒至有如義和拳者起,淪陷京國,啟召外戎,曰惟小說之故。嗚呼!小說之陷溺人群,乃至如是!乃至如是!大聖鴻哲數萬言諄誨之而不足者,華士坊賈一二書敗壞之而有餘!斯事既愈為大雅君子所不屑道,則愈不得不專歸于華士坊賈之手。而其性質,其位置,又如空氣然,如菽粟然,為一社會中不可得避、不可得屏之物,于是華士坊賈,遂至握一國之主權而操縱之矣。

嗚呼!使長此而終古也,則吾國前途,尚可問耶?尚可問耶?

故今日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說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說始!

66. 肥婆四 2014-10-18 09:08:17

我們要垃圾議員

撰文:石鏡泉 經濟日報副社長兼研究部主管
欄名:經濟與投資

今期《石Sir手記》會探討美股近期下挫,原因為何?四中全會下周召開,又要留意甚麼?詳情請待《經濟日報》副社長兼研究部主管石鏡泉為你分析。讀者可【按此】觀看相關視頻。

回歸之初,有人讀錯音,將立法議員,讀為垃圾議員,引起侮辱議員/議會的軒然大波。哈,我今日公倡垃圾議員,又會否帶來攻擊?希望不會。因為:

我們尊貴的立法會議員,過去一段時間,最多開會時間是做監察與批評政府,打拉布,但對做民生實事,給人的印象就不太着力。例如今次一復會,會內的兩個反對派系都謂要查佔中,這或許是大件事,值得要作緊急討論。但只要平心靜氣稍為用腦,都知,你查佔中資金來源,立法會怎查得到?要找CIA、KGB、國安去攞料嘛!這些人不幫你去查,就算是福爾摩斯都查不到,要討論用87個催淚彈是否適合?你立法會裏議員講的都是垃圾話,要找美國警察、英國警察來評理,不能找國內公安,因為要依國際標準嘛!只能由英、美的警察專家說了算,不能立法會內講甚麼都是垃圾話,無端將嚴肅的立法會變成垃圾會就不好啦!

議員不能只講政治不理民生

那麼我們的立法會現應講甚麼?講垃圾。因此,我們不要人飄在白雲上的立法會議員,而應腳踏在地的垃圾議員,講垃圾——三堆一爐。本港就快垃圾圍城,議員再不講垃圾,就是不理民生大事。筆者有個奇想,就是由今天起,立法會裏生產出來的文件及廢物,不准攞去堆填區,要全放在立法會大樓內,可能在半年之內立法會變成垃圾會,議員在垃圾堆中議事時,就會認真地討論香港的垃圾問題。所以為香港市民的環境衞生着想,我們是否需要垃圾議員?

我們不單需要垃圾議員,我們更需要死人議員去討論骨灰龕問題,又需要青葱議員,去討論香港綠化問題,但我相信,我們最不需要的是雲端議員,只行走在天上,不在地上去處理討論民生問題。

近日筆者寫了些支持警察的文章,有位張讀者很有意見,認為這是投資版,應只講投資項。類似提問已不是第一次,這也難怪,本欄長期讀者會知道,本欄並不是只談投資事,也談社會事。事實上,投資是不能抽離社會與人心,在一個沒有法治的社會,你認為滙豐(00005)可以值幾多綫?是冇價,不是無價,在過往日子,本欄曾談過沙士治療法、教育,以至養生、募捐等事,都似跟投資無關,例如今時筆者有條話可以治伊波拉病的中藥方,筆者又要不要講?筆者今時決定不講,因為伊波拉未打到嚟,到香港出現十宗、八宗病例後才講,以免謂筆者製造社會恐慌,搶購某些藥材。

張讀者他認為警察打人,故不認同筆者支持警察之文,在今時社會紛爭中有不同意見是可以預料之事,張讀者不認同筆者文的觀點,但亦不乏讀者認同筆者文的觀點,各位上本報網站查看便是。

張讀者可能很心急,要求筆者立刻回覆,這是典型今時港人的要求模式,但筆者的模式是:除非是讀者向筆者求助;又或要作捐款,不然筆者是難一一向讀者回覆。無論閣下是贊成或反對筆者文的觀點,因為觀點人人有,惟歷史可證真確。贊成反對,可到本報網站上發表,今次筆者破例為文回覆,是不想接電話的同事多了工作壓力。

在目前社會狀態下,反警察的聲音不少,總之你罵警察的就是正義,為警察講句話的就是壞人,果如是?

請大家上本文末的一個網址,請看並問那三位警察為甚麼要受幾十位示威者的脅逼,如警察執法要受示威者脅逼,這還有法治?如謂警察執法不當,有監警會嘛,但我們有監示威者會嗎?

形成今時局面,筆者只能認為港府是對於部分示威者過於忍讓,合法示威對,但霸街、野貓式的堵路就不對,警方及政府應支持前綫警務人員合法執法。在今時的一個亂局裏,警方執法,不可以受到脅逼,警方高層應明確指令,亦要公告社會,當警員聲明要散開,三聲之後,而仍脅逼警員,有關警員可以動武去驅散人群。

警察執法不容受群眾脅逼

你在看完有關的警員被脅逼片段後,你認為那三位警員是否已自我克制到痺?如是在美國,警員老早已開了槍,因這就是「國際標準」。筆者建議在今時,應6個警員一齊出更,最好是每人均配備攝錄影機,要不最少有3個有,有暴徒敢脅逼警員,警員喝令三聲散開不果,便可以武力驅散。警方亦應簡化警員之後的作證程序,交上錄影帶便是足夠證據。因為前綫警員是按本子辦事,上頭肯承擔,前綫才敢徹底執行,維護香港治安,這才是香港之福。

至於網址上的另個片段(二次創作的超現實理論),可以看到亦有人搞很多二次創作去宣揚他們的所謂理想,對這段被創作的片子,筆者只以以下評之:

1. 不要罵重現實的人是香港豬,我們是香港人;

2. 你(律師仔及其代表)不代表香港人,因為你不是人,是超人,是超乎現實,在雲端行走的高人;

3. 假如你能今天起不吃飯,到2017年出來選港特首,我一定選你,因為無飯開都唔死得,就可以不怕餓死,淨講理想。

你有理(你)想,我有我想點解你要迫我想你之想?

﹏﹏﹏﹏﹏﹏﹏﹏﹏﹏﹏﹏﹏

【龍和道警察拉人:http://youtu.be/oLpq7PGadCI

【二次創作的超現實理論:http://youtu.be/s2LUpC3oe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