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聽到有客人話好氣頂,近日佢放一個單位,有一個人非常有興趣,但始終畀唔到合理價錢,最後,他唯有賣畀一個炒家,本來已經以好價賣走,唔應該氣頂,但賣走唔夠三日,那位唔肯出價的買家,竟然畀多15 %同炒家買,真係激到冇人有。
老闆話客人可能唔知道,買家唔捨得畀價給業主,反而捨得畀價給炒家,這差不多是一條定律,因為他們認為可以鋤業主價,所以,遲遲未能達到業主要的價錢,但物業賣了畀炒家之後,買家知道冇可能鋤價,炒家最少要賺10%才會摸走,所以,除非唔買,即使唔捨得都要畀到價,否則炒家是不會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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