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見到一個有老婆的客人帶了一個小姐到來,兩人依依泣泣,盲都知他們談緊情,大家亦好識做,並沒有打擾兩人,後來,那位小姐走了之後,客人主動話在附近買了一個單位畀那位小姐,但叫大家唔擔心,他逢場作興而已。
客人走了之後,老闆話有冇搞錯,如果逢場作興使唔使買樓,丁文食件才是逢場作興,買樓就好似納妾,唔係唔易甩身,同買樓一樣,不知幾多人以逢場作興買第二個單位,現在想甩都甩唔到,如果是逢場作興,睇吓樓就夠,唔使買樓咁大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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