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有客人話有一個國內朋友兒子到香港讀大學,幾個同學合資在沙田區租樓,被要求交一年租金,可以打九折,問是否可以接受。
老闆話千祈唔好,在社區亦試過很多次,要求租客交一年租金的大多數是包租,不是業主,他們收了一年租金之後,未必會按時交租,甚至移民離開,直至業主追租才知道,最壞情況會俾業主趕走,逐個月交租損失不會太大,大不了搵另外一個單位。
雖然近日鋪天蓋地報道話有不少蝕讓,又有咁多銀主盤,但要求租客交一年租,只會在極度缺乏租盤才會出現,那些搵唔到樓租的國內大學生,聽到話要交一年租金才可以租樓,即使勉強都會做,結果可能會被業主再追租,甚至唔承認大學生與包租簽的租約,而要大學生離開租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