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午在會所食午餐,有會友現在用BNO去英國的香港人是移民抑或移居,CY講移居,陳志雲講移民,我話兩個講法都啱,兩個講法都錯,現在是移居,五年後移民,會友問點解英國唔即時批准香港人移民,要等五年之後,當中會不會有一個大陰謀,我話唔知,最好問約翰遜。
最近,英國與盧旺達簽訂合約,將今年一月以後非法入境的人移去盧旺達,五年之後,如果英國不批准以BNO入境的香港人移民,他們就變成非法入境者,符合移民去盧旺達的條件,我相信這就是英國政府不立刻接受以BNO入境的香港人申請移民的主要原因,所以,現在以BNO移居英國的香港人有機會變成移民去盧旺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