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唔係唔想買樓,而是去到最後關頭,買賣雙方不能夠達成協議,唯有取消合約,在以往,大多數雙方律師的執著,認為合約有瑕疵,不利己方,要求對方取消條款,而對方律師又會認為,如果取消條款,萬一出現問題,受損害的將會是自己客戶,律師是難辭其咎,在各持己見之下,買賣往往告吹,而事實上買賣雙方都可以接受對方條件,所以,在物業買賣方面,盡信師不如無師。
現在除了律師之外,還出現一個驗樓師,他們有職責在身,驗樓好似法醫官驗屍,在他們眼中,百分百的物業都不能過關,買家可以要求減價,而業主可以拒絕成交,有很多人都是因為太嚴厲的驗樓而買唔到樓,其實,買樓的人要睇時勢,唔好只聽專業人士所講的說話,他們有職責在身,一定要將風險或者瑕疵說出來,最緊要睇樓市升跌,如果打算買入的物業升了值,就應該將就一下,如果跌了價,迫下業主都好,可能有意想不到收獲,不過,始終是旁門左道功夫,不值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