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食飯時,老婆話有物業代理給她一個樓盤,業主已經收到offer,極有可能在下星期初簽約,代理叫我考慮一下,加少少價,他有把握將樓盤搶過來,老婆話已經推了他的介紹,不過,那位代理仍然希望我考慮一下。
我話君子不奪人之所好,這差不多是行規,或者是資深投資者的品格,所以我連樓盤都唔睇,既然已經準備簽約,業主點解仲要介紹俾其他人,如果我是出offer 那位買家,可以的話,一定會收回offer,老實說,如果我搶那個樓盤,業主又會揸住我出的offer去搵出更高價的買家,一個唔好彩俾我買到,而樓盤原來有瑕疵,最後受到損失,仲會俾人笑話搶得到未必好,老婆回覆了我的答案,那位代理竟然話我有錢都唔識賺,唔緊要,我只是遵守自己的格言,君子不奪人之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