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放工前,有同事話很奇怪,美國商會向傳媒表示,有四成外商打算撤離香港,理由是港區國安法以及特區政府防疫不力,國安法全世界都有,連大律師公會主席都話香港應該有,如果以此理由撤離香港的外商,相信很難在世界上搵到一個沒有國安法的國家,至於防疫不力,美國人點敢嘲笑任何一個國家,更何況是香港。
同事話公司所有豪宅都已經租出,而新遷入的租客都是新到香港,點解會話有四成外商打算離開香港,我話美國商會講得冇錯,今早我和一個租客通電話,佢話有打算在疫情後離開香港,去旅遊,我相信商會所指的是離開香港的外商大多數是去旅遊,傳媒講d唔講d,令人誤會有四成外商撤離,如果係,美國商會就不用將位於甲廈的會址賣走之後,以更高價買回一個乙廈會址,同事話明白,跟著去happy hour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