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臨瞓前,我在書房寫文,老婆入嚟睇我幾次,見我仍未寫完,最後都忍唔住同我講,佢話有兩個大媽朋友,其中一個打算買一個價值5000萬元的舖位,於是問其他大媽有冇提議,她這樣說其實是出自炫耀心態,有另一位大媽話,叫業主減2%,如果業主肯,就可以慳100萬,就算減1%都慳50萬,打算買樓的大媽於是同物業代理講,結果是業主收回,將舖位以同價賣給一個炒家,那位炒家最近將物業以高於買入價25%摸走,於是兩位大媽就反目,那位提議減價的大媽非常委屈話,她只不過是想買平d,慳100萬,咁都有錯。
老婆問那位提議減價的大媽有冇錯,其實,兩個大媽都有錯,那位買樓的大媽點解要問人意見,別人的意見她可以唔聽,不能怪別人,那位提議減價的大媽根本是攞嚟衰,業主減價,她又不是受惠者,業主唔肯減,好似今次一樣,就會被人鬧到失暈,老婆話好彩冇俾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