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撰文話,當買一個物業時,如果業主已經開價,除非要求大幅減價,否則就不要改動。因為業主已開價,主動權在買家手裡,倘若為了些少金錢改動業主開價,變相將主動權交回給業主,輪到業主可賣可不賣。我亦曾經見過不少類似例子,買家錯失良機,失去了一些優質物業,就算業主願意接受,買家亦不好過。他可能會相當後悔,點解唔減多一些價錢。
在戰爭裡面,情況原來剛剛相反,誰先發難,誰掌握主動權。特朗普率先發難,暗殺伊朗聖城旅指揮官,並且警告伊朗不得還手,否則就會向伊朗52處地點發出攻擊。在這情況下,伊朗顯得相當被動,如果不還手,就即是向美國示弱。換句話說,特朗普掌握了主動權,但如果伊朗還擊,好似現在一樣,主動權就會回到伊朗手中。因為特朗普被警告,如果還手,將會有100個目標被攻擊,我相信現在特朗普很頭痕。
回到現實世界,當買家向業主還價。如果作出一項聲明,或者可以搶回主動權,就是叫業主接受還價,不要在買家的還價加多些少。否則,還價一直會下跌甚至作廢,業主變成只得兩個選擇,接受或者不接受還價,怎樣說業主都不算掌握了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