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
瀏覽人次:41034    回應:7

點解會出現宜買宜賣的好時機

湯文亮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我上星期發表了一篇文章,話現在是換樓好時機,因為新樓盤魚貫出場,售價克己,兼有很多付款辦法,總會有一些適合換樓人士,而換樓人士最擔心一件事,就是買了新樓之後,賣唔出舊樓,到新樓成交時,被迫以低價賣走,我話毋需擔心,國內買家「瘋湧」而至,只要物業質素尚可,很容易脫手,根本唔需要擔心。

  原來有很多人睇法與我不一樣,他們認為既然地產商急於出售新樓盤,售價將會愈來愈低,優惠會愈來愈多,何不多等一會,我認為千祈唔好,地產商暫時是以量先行,當出售的數量足夠,就會大幅提價,確保以前的買家不會放棄訂金,除非市況太壞,地產商才會迫於無奈減價,否則,現在的新樓售價已經是差不多最低,當然會有一些例外,但各地產商銷售策略大致如此,現在是求量未求價,是打算買樓人士的一個好時機。

  亦有人已經買了新樓,現在持有單位亦可以隨時賣走,但是他們根據某些著名評論員說法,認為樓價還有大幅上升空間,毋需現在賣樓,半年之後可能會賣多十多個%,是很多錢,可能是幾年收入,不過,那些人應該要考慮,在過去半年,樓價飆升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來自國內購買力,不少國內業主趁去庫存計劃,賣走手上一些物業,轉移到香港買樓,現在,國內不但取消去庫存計劃,而且限購限貸,來自國內的購買力已經減少,不過,在較早前已經將款項移到香港的國內人士,仍然尋找投資機會,樓價不會突然下跌,但成交量就會大幅減少,要出售手上舊樓亦不會太容易,買了新樓而未放售舊樓的人就要小心,畢竟在物業市場,宜買宜賣的時機不會經常出現。

 
我要回應
我的稱呼
回應 / 意見
驗証文字
 
回應 / 留言規則
  1. 禁止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
  2. 禁止以名稱/暱稱/綽號/同音字等批評或映射任何人士、機構、公司;
  3. 禁止發佈有關招聘、推銷、廣告等內容;
  4. 禁止公開任何個人資料(如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即時通訊帳號等)。

敬請留言者自律。本網站保留刪除/堵截任何留言的權利。

會員登入
登入ID 或 網名
密碼
2. 真真薯片 2016-11-01 11:59:20
原來tko元郎賣萬五蚊呎算係求量唔求價, 學到野了
3. 求量唔求價 2016-11-01 13:09:24
博士指的是千萬豪宅,不是平民假豪宅。
4. 細價樓 2016-11-01 17:47:32
特區政府博命推出劏房,將來一旦爆煲细價樓會跌到七彩,CY害人不淺。
5. 香港土著 2016-11-01 19:43:56
四樓,

請問政府用咩方法『博命推出劏房』架?
7. 舍神 2016-11-03 22:53:55
說開現在宜買亦宜賣.......早幾日政府上訴得值,兩細換一大的業主,除了要畀29萬DSD.......仲要負擔埋訟費, 政府請的資深律師,分分鐘幾百萬落樓.......即賣埋間樓搬番細先掂!!

政府當初畀業主半年內賣樓是方便換樓人仕,不希望打擊炒家而殺錯良民。

常說判決要兼顧法、理、情,但呢廿多年香港法律的判決,真令人心寒!
一審既然判得業主勝,即人家有一定理據! 如推翻判決,也冇理由要由小業主幫你C法制度的 "出錯"/"不專業" 而埋單呀!!  政府有龐大的法律團隊,同小業主打官師已是"極不公平"的對壘,可況.......政府律師費是出公數,市民的就要用血汗錢同你爭"一口氣"。法官似乎在判與予極刑,為你29萬..........點知埋單要幾百萬,乜世界!

法律............................... 說真的,真可怕! 可怕在.........黑底白字的法律條文即使存在,都像粒子世界一樣"測不準"!!  有法可依呢幾個字,似乎是講大了!
8. 引刀一快 2016-11-04 05:47:34
舍神兄

法制不全、有法不依,就好似以前嘅大陸。
9. 舍神 2016-11-04 10:52:40
法律既遊戲規則,我們呢d非專業人仕,唔理解也平常,只是......我真的唔明個法官連訴訟費都要業主支負,一般只會對d 大是大非,"無理訴訟",浪費被告,法庭時間的訴訟者先會咁判。

對一個初審勝訴的人判輸埋訟費...................真的有點那個! 即叫人冇$唔好信法律,引用袁崇煥金句「吊那媽,鬼叫你窮呀,玩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