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友唔同意我的說法,佢話雙方雖然不是真金白銀交易,但雙方確認對方物業價值,所以才會進行,為什麼不能作準,其實,不但是樓宇買賣的交叉交易不能作準,股票亦是一樣,那些交叉盤的成交價不被承認,如果雙方將物業提價一億,然後就進行交叉交易,那兩個物業的成交價又怎能作準,如果銀行按交叉交易借錢,多多都唔夠賠,正式來說,交叉交易的目的是準備搵下一位買家老襯,我唔想做老襯,最好的方法就是避之則吉,不過,就要了解箇中情況。
多年前有物業代理推銷一個舖位,佢話我發達啦,那個舖位業主買入該舖位不足半年,買入價六千萬,賣五千萬,仲可以鋤價,於是我到田土廳查核,發覺該物業是交叉交易,而當時另外一個物業同樣地在市場出售,亦用同樣理由話業主劈價蝕讓,我明白他們並不是劈價,是準備劈人就真,於是我問那位物業代理,既然兩位業主都準備出售物業,點解唔直接推出市場,而要先行做交叉交易,將樓價提高,然後蝕讓出售,其實,售價比市價高出了不少,物業代理嘻皮笑臉話,大家搵食吖,所以,我一早認定,沒有迫切性的交叉交易是下三流招式,而事實上在物業投資市場,已經很少人用這一招,原來坊間唔用,高官用,如果今次是單一事件還好,如果傳媒發掘更多有政府官員牽涉在內的交叉交易事件,就真的唔知點算,假如真的是有官員參與,現在買賣雙方都震過貓王,我都希望最後冇事。
今次,大家可以理解到,一個曾經參與出招壓抑樓價的官員,在樓宇買賣如此不檢點,即使不牽涉任何賄賂,但從灰色地帶避稅已經是一條大罪,而且,用交叉交易的是真真正正大炒家,是政府頭號打擊對象,官員怎可以用那些旁門左道招式,正確做法是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