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偵查發現,屯門龍門居一個未補價居屋單位,過去6年間曾涉違法向財務公司加按達15次,涉及的貸款協議,明確指出將單位視作抵押品以供借貸,有律師認為是明顯違反《房屋條例》。(明報記者攝) 【明報專訊】繼本報偵查組上周報道,過去6年達8300伙未補地價居屋或公屋以「貸款協議」形式涉嫌違例加按,記者分析發現,當中約超過1000伙在過去一年已經賣樓,另有約1000伙更遭法院頒布「押記令」,面臨強制還款壓力。學者認為是樓價上升致居屋業主增加借貸而付出高昂利息,最後難以還債。
【居屋涉違例「加按」系列.之二】明報記者
本報上周一報道,記者根據物業資料庫資料,發現過去6年有8300伙受資助房屋,當中包括逾7000伙居屋,涉嫌違例「變相加按」,涉款約54億元。房屋署發言人日前指出,該署必須在具有及掌握充分證據後,方可提出檢控。署方會向律政司就個別個案是否具足夠證據作檢控尋求指示。
本報進一步分析,從8300個單位中,抽樣查閱合共300單位的樓契,發現約13%,相當約1100伙居屋或公屋,在過去一年已經賣樓,另外約11%,即1000伙已被頒布押記令(見表),代表法庭已命令業主須還款予財務公司,顯示業主面臨沽樓壓力。
屯門龍門居單位 6年借貸15次
記者又發現,借貸次數最多的是屯門龍門居一個單位,6年間借貸達15次,但在田土廳註冊的樓契中,未看到有還款紀錄。該業主已離世,本報曾致函到該地址嘗試聯絡其他住戶,至截稿前未獲回覆。據樓契顯示,日順財務曾7次與業主簽訂貸款協議,記者上周四致電日順財務,接聽者表示對於這個案及貸款協議是否涉及違法,已交律師處理,不會回應,建議記者自行徵詢法律意見。
記者亦到訪部分借「財仔」次數最多的居屋單位,包括筲箕灣愛蝶灣一個前後借取970萬元的單位,應門的為借貸人的子女,兩人表示借貸人不在,亦不知道父母將單位抵押並大舉借貸。本報又到訪筲箕灣東欣苑前後8次向「財仔」借貸的單位,借貸人表示「是我自己的問題」,之後關門。
學者:樓價升更易借 可致債疊債
中文大學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副教授姚松炎表示,樓價上升,毫無疑問令居屋業主更易向「財仔」借錢,亦更易再借錢,還債後再套取現金,形成「債疊債」,但他提醒居屋家庭收入一般不會很高,難以應付年息20多至40多厘,就算付得了高息,這些「財仔」借貸一般2至3年便要還清款項,屆時這些業主亦很有可能要賣樓抵債,所以借了「財仔」的資助房屋家庭,短期賣樓的機率相當高。姚表示最近做了一個研究,發現「劏房」的住戶不少以往是居屋業主,但及後因財困而破產。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認為,近年樓價升了,資助房屋所能借出的銀碼也較大,或許是涉違例數字急增的原因,他續稱「若大市或樓價下跌,這些付高息的家庭,部分資金鏈會出問題,有相當大機會『爆煲』」。
轄下400單位未補價借貸 房協證違地契
另外,本報偵查發現,提供2萬伙出售資助房屋的半官方房屋協會,過去6年,亦有408個未補價單位向財務公司借貸。房協發言人向本報證實,該批單位是違反地契中「未補價不能抵押或加按」的條款,由地政總署執行契約規管。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過去3年未收過同類投訴,若收到房協轉介,必定會調查及採取適當行動。
本報根據土地註冊處的紀錄發現,20個以補貼優惠發售的房協屋苑,其中13個屋苑都有住戶在未補地價下,便向財務公司借取年利率20至40多厘的借貸,其中以宗數計,葵涌浩景臺、將軍澳叠翠軒、將軍澳茵怡花園分佔頭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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