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投資小貼士(2) - 進可攻,退可走
大家一看到題目,可能認為我攪錯了,題目應該是「進可攻,退可守」。一向以來,物業代理叫客戶買樓時經常都會用該物業有「進可攻,退可守」來形容,但再問他們,若果財困,該物業是否很容易便可以脫手,他們通常不會回答閣下這個問題,只會重複說,進可攻,退可守,亦即是走不到,不過他們沒有說出來。
「進攻」是一種戰術,「防守」亦是一種戰術,在足球場上他們經常會用攻進是最佳的防守來強調經常要進攻。我相信曼聯費格遜最領匯這句話的意思,前晚對愛華頓,領先4比2時為轉防,而心無旁騖的愛華頓放膽進攻,追成4比4,對愛華頓沒有什麼,對費Sir就慘矣,下一仗對曼城若果輸波,英超冠軍就會雙手奉送給曼城。不過,費Sir獎杯多到不得了,今屆英超給曼城亦是好事。
創做「進可攻,退可走」這套戰術的是一個美國人,他是飛虎隊統帥陳納德將軍,他當時主要任務是在抗日時替國民黨政府防守中國對外的公路,由雲南到緬甸,我們稱為滇緬公路,當時是中國對外之生命線。
陳納德將軍在美國招募飛機師,並得到美國援助,大量P-40戰機供應,但是P-40當時已經是舊款,單打獨鬥對日本著名零式戰鬥機是勝算什低,但是陳納德將軍深知P-40優、缺點,他知道P-40馬力大,不過轉灣慢,但是俯沖力強,於是吩咐隊員以三架P-40為一組,一架在低空游戈,做餌,兩架在高空等候,當有零式機出現,他們便作出俯沖進攻,無論成與敗,都會逃之夭夭,他對美國志願軍說:Offense, Off, friends. 即是進攻,退走。
其實,逃走亦是防守策略之一,在香港買賣物業,在簽臨時合約時雙方可能仍然會給予對方賠訂、賠佣而取消合約的機會,但一簽妥正式買賣合約,屬必買必賣,雙方若不同意,亦不能取消合約,所以有部份用私人名義購買物業的人,遇上樓價下跌,或者因私人理由未能完成交易,苦惱非常。
但若果他們深思熟慮,在買物業前已經準備用一間新成立的有限公司,俗稱二元公司,當繳付大訂後,在成交之前,市況轉壞,又或者個人財務問題,未能成交,只要將持有物業的公司放棄便可以,這個做法特別適合成交年期什長的新建樓宇,他們亦不會反對閣下的做法,若果閣下不願成交,他們便殺訂,毋需再進行法律訴訟,勞民傷財。
但若果閣下用私人的名字購買,他們大多數是上市公司,營業部無權取消與閣下簽訂的買賣合約,定必要提出訴訟,否則會被外界認定是假成交,例如兩年前天匯事件,所以,不用新公司要取消合約便會很麻煩。
在私人二手買賣方面,亦毋需如此大費周章,因為成交期只得兩三個月,樓價就算下跌,亦不會如此急速,而業主見已經殺訂,大多數不會追究。
不過,業主們亦知這個戰術,所以有些業主要求在簽正式買賣合約時,買家就算用二元公司,董事亦要加簽私人擔保,若果在這個情況下,我建議取消合約,因為就算簽正式買賣合約後,仍有很多不可預測的風險,又或者業主心懷不軌,知道物業在契約上,在僭建上有問題,若加簽私人擔保,閣下就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