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
瀏覽人次:9279    回應:0

竟然要證明有租交才可以續租

湯文亮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臨放工前,同事話有好消息.剛剛簽了一個新租客,那個租客其實是其他業主死粉,絕無可能撬得郁,不過,今次是個客自動投案,除了租金租期按金之外,租客要我們擔保,不會要求他提出證明,有能力支付未來一年的租金,同事話公司從來沒有這個要求,大膽答應了新租客,但唔明白舊業主點解要加這一個條款。

  我打了幾個電話,知道舊業主的公司已經賣盤,新東家對於舊業主租客特別嚴謹,所以提出要租客自己證明有能力交一年租,其實,銀行也出現這個問題,不少已賣盤銀行,要求舊按揭客戶,即使符合壓力測試,亦要客戶自己證明有能力供樓一年,並且仲話是金管局要求,我當然唔信,要準備金證明可以供樓一年,即是變相call loan,這應該是銀行老作,擺余偉文上枱。

 
我要回應
我的稱呼
回應 / 意見
驗証文字
 
回應 / 留言規則
  1. 禁止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
  2. 禁止以名稱/暱稱/綽號/同音字等批評或映射任何人士、機構、公司;
  3. 禁止發佈有關招聘、推銷、廣告等內容;
  4. 禁止公開任何個人資料(如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即時通訊帳號等)。

敬請留言者自律。本網站保留刪除/堵截任何留言的權利。

會員登入
登入ID 或 網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