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舖位市場很奇怪,有不少舖頭執笠,但立刻又有食肆在原址開張,雖然未至閂10間,開16間,但在過去六個月,真係做到閂10間,開11間,例如最近哥登堡,執笠之後原址重開,租金冇變,很多人唔明白,舊租客做慣做熟都做唔掂,新租客又點會做得掂。
老老實實,真係疫情所累,三年疫情,令到有不少做生意,開食肆的老闆欠落一身債,就算有政府擔保,都始終是擔保,唔係唔使還,冇政府擔保的商戶可能早已執笠,就算唔執笠都欠落一身債,每個月還息還本仲多過交租,所以,不少食肆商戶在疫情之後,寧願執笠都不再經營下去,解釋了一個未解之謎,點解商戶可以捱得過社運疫情,到現在反而捱唔住。
業主對於欠租的租客,應該採取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心態,唔好強行挽留,例如減租以及容許租客欠租,寧願收返個舖位租俾其他人,都唔好奢望舊租客繼續租,由於欠了一大筆債務,就算舊租客繼續租,都很難經營,租金亦唔慌會好,亦會繼續欠租,不如租俾一個新租客,不但租金比舊租客好,而且仲唔會欠租。
任何一個人租一個舖位做生意,例如做餐廳,一定會投放一筆資金,唔會問人借錢做生意,換句話說,那一間餐廳的營運成本只包括薪金,食物,租金,燈油火蠟等,但如果一個人在欠了一大筆債務之下,仍然繼續做生意,他的營運成本包括利息與債務,這筆支出隨時等於所有開支,就算不是全部,即使佔營運開支一半,餐廳都很難經營,倒不如將餐廳結束,債務慢慢清還,新餐廳的經營者在沒有利息及債務的煩擾下,生存亦不是很困難,老實說,做業主一定要有心理準備,一個欠了一大筆債務租客隨時會劈炮唔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