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同客人食飯兼簽合約,客人話近日有很多樓宇買賣,報紙說是明賺實蝕,原因是那些業主在買樓時要付辣招印花稅,如果不計印花稅是賺錢,但若果將印花稅變做成本就要蝕本,客人記得上一次買新樓,地產商以回贈方式代付了那些印花稅,雖然並不是每一個地產商都會這樣做,但一定會有,所以那些明賺實蝕個案可能都是賺錢。
以此推論,政府本來用作打壓樓價的辣招印花稅,極有可能出現反效果。如果地產商將回贈包括在樓價內,變相是推高樓價,到了現在出現明賺實蝕的評論,又好似樓價急跌,其實是在買家買入時沒有扣除地產商回贈,但在出售時就加上辣招印花稅成本,很多時由賺錢變成蝕本,報紙報道是沒有錯,但讀者睇唔到真正原因,報道手法有商榷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