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要求公屋住戶在住滿十年後,每兩年填寫入息表格及申報資產,此舉為免有人濫用公屋資源,間接令輪候的市民加快上樓。其實這說不上是德政,只不過房屋署在輿論壓力之下,執正來做而已。
其實一切源於房屋署往日,在沒有人投訴,無謂搵事來做的原則下,從不打擾富戶居民,任由他們填寫入息、資產資料,間中抽樣調查。就算發覺亦只不過發出一些勸喻式的信件,很少採取行動。現在房屋署表現強硬一些,公正一些,便立即有團體站出來說房屋署擾民,若果這個說法成立,香港立即要廢除所有法律。因為,所有法律都是擾民。
房屋署今次並不是執法,只不過要求嚴格一些,要公屋居民填寫有關表格。議員會說房屋署擾民是因為公屋居民一不小心填錯資料,輕則要繳交富戶租金,重則交回公屋,要求房屋署停止有關問卷。
究竟這是一個甚麼樣的世界?物業代理錯誤引述售樓資料,被指虛假陳述,議員們最終是要求該物業代理瑯璫入獄,但公屋富戶隱瞞資料,則被視為不小心,不是要求從輕發落,而是要求房屋署不准調查,以免公屋富戶不小心,從這件事來看,我們的物業代理是否很可悲?
擁有物業的公屋富戶霸佔公屋單位其實是很普遍,他們甚至不出租,任由單位長期空置,主要原因之一是該單位風水好,幫助他們發達,繳交租金亦在所不適。當該等公屋單位空置初期,若果房屋署職員未能及時察覺,在一段時期之後,房屋署職員就算明知該等單位是空置,亦不敢向上頭報告。否則上頭會問為甚麼單位在空置了一段時間才發現,可能會負上職責上過失,失去晉升機會。所以,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情況下,不揭發空置單位,反正他們又有交租,空置便由得它空置便算了。
現在公屋富戶有資產總值大約400萬便要交市值租金及一年內遷離屋邨,在過往,不少公屋居民所擁有的物業近年大幅升值,當時市值百多萬的物業現在可能超越400萬,所以不少公屋富戶不願填寫資產,他們發動輿論,說這是擾民的政策,當然亦有議員與他們站在同一陣線,要求政府取消有關政策,但他們怎麼不想想等候上樓的市民?
今日公屋富戶這個殘局歸咎於往日公屋職員執法不嚴,導致今日撥亂反正時便困難重重。區議員除了為公屋富戶發聲外,更應了解富戶的資產,幫助他們填寫表格是最正確做法,或者從填寫表格中,議員們才可以得知富戶真實情況,公屋富戶是否真的要他們幫忙?這亦是區議員工作之一,否則,富戶一聲擾民,表格難填,便將事情輕輕帶過,不了了之,但試想想那些輪候公屋的人士,富戶應該在許可的情況下,在公屋交回,便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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