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王撻訂的啟示 – 狀元才

湯文亮
2012年6月12日

  星期一回公司,一早已經有不少電話,大多數問「摸」王「名家匯」撻訂,問我有何啟示?我真的不知道,「摸」王入「摸」道以來,摸出摸入不下一千個單個,一、兩個撻訂,有甚麼出奇?而且,報章所說,只是損失240萬元訂金,估總樓價5%。現在,樓市形勢有變,親生仔不如近身錢,留多一點錢傍身亦為上策。

  我讀報章讀至「摸」王只是損失5%訂金,是絕對無理由。因為一般來說,新樓訂金最少亦要10%,內裡究竟有甚麼乾坤?

  我想想,名家匯為恒基所建,恒基與「摸」王交情非淺,但就是如此,亦不可能只付5%訂金。除非,「摸」王與恒基協議取消合約,而「摸」王又可以申請退回4.25%印花稅。而恒基在殺訂後就可以重售,了無牽掛,此為雙贏的一著,所以,報章說「摸」王被撻訂「10%」亦得,說「5%」亦可,只待大家怎樣理解整件事情。

  有所謂「賊公計,狀元才」,較早前有一單例子,與「摸」王的差不多。東涌富婆以400元將已買下一個新單位的有限公司轉讓至某人,原意是某人承擔該單位的一切法律責任,說得冇錯,是承受一切,包括已付的印花稅。

  新買家與地產商商討,願意雙方取消交易,地產商殺訂便可。若雙方同意便簽妥有關文件。當簽妥一切有關文件後,該有限公司的新股東便可以向政府申請退回印花稅,以400元贏100萬元,不是狀元才是甚麼?

  亦有很多地產商不會與客戶取消合約,因為事件可能被引述誤導其他購買人士。由於是相關資料到達傳媒手中,他們可能會將事情攪大,其實,若買方真的是無能力履行合約,取消既定買賣合約是最好辦法,因為該單位亦不會被一份不會履行的買賣合約所綁,可自由買賣。若在商業社會,業主一定會考慮此點,但現在輿論聲音太大,地產商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不容許取消合約者亦大不乏人。這樣,印花稅便歸了香港政府。

  撇開「賊公計,狀元才」不談,摸王撻訂,其實是物業投資學問裡的最高招數。投資物業「防守」固然重要,但如果是只識「守」,不識「走」,很可能全軍覆沒,傷入心脾。在2003年前,不少持有物業的人,認為所持的物業總會有回到舊觀的一日,堅持不肯蝕讓,但奈何敵不過銀行利息,最後,該些物業大部份變成銀主盤,持物業的人尚要破產才能將事情解決。

  接二連三有人撻訂,從壞的角度說物業將會向下調整,炒家亦不敢接貨;從好的角度說,投資物業的人比過往成熟,撻訂亦只不過是對投資物業一個反應而已,沒有甚麼大不了。

  反而,市民因為見有人撻訂,對樓市比較小心一點,不會高價追貨,大家以比較理性態度投資樓市,樓市亦會健康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