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樓價從1998年開始,一直下沉,至2003年,中間或者有一些小陽春,不過亦只是曇花一現,當時大家都知道樓價跌原因,因為市民都不願意買樓,因為買了樓之後,不久,同類型物業可以用更低價錢買到,所以,樓價一浪低於一浪,市民更加不敢買樓。
若非在2003年沙士一役,樓價終極一跌後,有一些敢死隊出來買樓,而銀行亦夠膽放貸,若不是如此,樓價一定不會有翻身之日。今日樓價高企,政府出盡辦法,開徵SSD,收緊按揭,但樓價始終不跌,所持理由與1998年後樓價不升一樣,因為,市民恐防賣咗樓買唔番,所以,無論樓價高高低低,有一部份市民堅決不賣樓,況且,今日若果賣了樓,他日回購,除了要付更高樓價外,還要付更多利息支出,更多首期,甚至沒有銀行肯做按揭,既然有如此多不明不白負面因素,市民大多數都會採取「一動不如一靜」策略,或者索性不賣樓,沒有人賣樓,樓價怎會跌。
既然政府不能強迫市民賣樓,何不利誘市民賣樓,政府開徵SSD及BSD,收取了不少額外印花稅,何不考慮還稅於民,那些賣樓的人仕,政府退回以前繳付的釐印稅給他們,若果政府有BSD收入,則與業主對分,這樣,一定會有人願意將他的物業出售。
若果物業現在是以有限公司持有,當賣走了物業後,政府應發給證明給該有限公司,在下一次買物業免繳BSD,這樣,業主們可以大膽出售用有限公司持有的物業,因此下一次,買物業是不用繳付BSD,在這方面的數量一定會不少,政府亦沒有損失,但對於呆滯成交有莫大幫助,這點可以考慮。
至於再做按揭是要付較高利息,這是屬於商業決定,政府不宜濫用政策規管,不過,再做按揭是比較以前困難,借款比較少,利息亦比較高,這是不爭的事實,各位業主只可以因自己需求決定是否出售物業。
與2003年一樣,物業必要有終極一升才會下跌,現在政府收緊法例,物業可以有終極一升的機會是很渺茫,所以,現在樓市就算下跌都不是大跌,只能叫做調整,其實無論政府用何種政策,甚至接受我在上述建議,亦只不過是花拳繡腿,只是在拖延時間,增加供應才是硬道理。只有增加供應,才可以解決樓價上升問題。
若果政府知道而不在增加供應著手,一切花拳繡腿招式用盡之後,樓價就會作出報復性上升。屆時,令更多人盲目跟風購買物業,政府出任何招數也不行,最後唯有以行政手段干預。或者,這是未來樓價大跌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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