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D摧毀田土廳

湯文亮博士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一向以來,香港在房屋轉讓制度之完善,我個人認為領先全世界。國內人士在香港買樓除了具投資或自住價值外,制度完善亦是一個不可忽略的因素,但政府推行BSD後,這個房屋轉讓系統將會令由田土廳轉交至商業登記處,在田土廳登記的物業將會被套上一個外殼,因為有很多買家會用一間獨立運作的有限公司,以後,該物業轉讓只需轉讓股權便可以,田土廳內有關物業登記可以不變,依然是該有限公司持有該物業,這樣,田土廳是不是廢了?

  C.Y.亦是地產商界出身,知道田土廳不但提供物業轉讓、註冊與及登記的地方,亦給市民審閱有關物業過往歷史的機構。市民可以自己或透過一些專業人士,了解有關物業在過去轉讓情況,核對有關資料是否正確無誤。就算有人目不識丁,亦可以透過律師進行買賣,但推行BSD後,形勢就會出現大變,律師樓亦不能了解該物業的轉讓情況,甚至連業主是誰也不知道,只知道是由一間有限公司持有該項物業,物業買賣亦只不過是股權轉讓,律師在物業買賣的地位立刻降了級,甚至變成配角,主角將會是會計師。

  因為轉讓股權雖然仍然由律師處理,但審核公司帳目,則是會計師工作,買家要承受很大風險,主要是帳目是否清晰,與及該公司是否有一些隱藏債務,當買家買入該公司時,不但是該公司資產,連同有關按揭貸款都要一併買入,若果該公司有簽訂一些擔保或者有法律訴訟,買入的人未必知道,雖然買入前有關專業人士會做一個叫盡職審查 (Due Diligence)工作,但仍然未能百份百擔保安全,而買家在買入該公司及其擁有資產後,仍有一段長時間要承受有關風險。

  如果現在你買物業,訂金不是交給賣家律師樓的話,最多便是交給田土廳登記的業主,就算是如此,最近發生一單就是買家貪平,直接將訂金交給田土廳登記業主,但原來該物業已經落入財務公司手中,早已是銀主盤,登記業主在收錢後,便逃之夭夭。但以後這些事情將會無日無之,因為購買物業,訂金一定不能夠交給田土廳登記的業主,而是交給持有該公司的股東,因為是他們將公司股權出售,而該公司又持有該項物業,間接買公司的人連物業也買下來,不過原意根本是如此。而田土廳在這項交易連邊也沾不上,莫講話登記,甚至連成交價也不知道。以後,例如中原指數那些統計數字,便缺乏參考的資料,因為那些以公司轉讓的物業價值永恆不變,田土廳作用被廢,香港物業登記制度亦會被廢,被BSD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