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替別人簽擔保

湯文亮博士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較早有一則小報導,一對情侶,女方替男方的私人貸款上簽下了私人擔保,揹了一大筆數,最後走投無路。這些故事,每日都上演,其實沒有放在專欄的價值。不過,凡事又不一定看表面,有時看深入一些,又會變成另一件事,但不會是有趣的事。

  有一些人,義薄雲天,朋友叫到,絕無托手踭。有一日,他一位友人買了樓,銀行在審批時差少少便符合資格,於是便叫那人找一位親朋戚友,求其簽個名作擔保便可以批核,那位義薄雲天的人家境不錯,手持十個八個物業,欠債不多,生活無憂,當友人求他簽擔保時,他見物業只是借七成,朋友又有好職業,收入又好,於是大筆一揮,大錯鑄成。

  原來他只看到表面,他的朋友確實收入不錯,但有一個小小不良嗜好,就是喜歡賭錢,平日已經是捉襟見肘,左借右貸買了樓之後,很快供款便出現問題,亦很快便晉升成為問題客戶,但是他簽擔保的朋友並不知道。直至,他自己買樓,他的申請竟然不獲得批核,銀行在計算他個人資產的時候,將他朋友的資產亦計算在其中,由於他朋友是問題客戶,引致他的信用亦要降級,他去信銀行要求取消他的擔保,銀行當然不會這樣做,不但如此,銀行以後向他朋友追收欠款的信件,他亦收到一份。你說,他煩不煩惱。

  剛才我說,該人是義薄雲天之,他當然不只簽了一份,而是簽了很多份類似的擔保書,所以,現在不時收到銀行匯款的電話,甚至有時要為朋友支付欠數。他的朋友們,依然是風花雪月,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欠債有人睇數,況且,他們又不怕那些已簽擔保書被取消,索性連簽擔保的朋友也不見便是了。總之,替人簽擔保比自己借錢還慘,因為沒有辦法控制別人是否還錢。總之,不要替別人簽擔保,易簽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