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與歷史一樣,南朝「陳氏」被滅,龔醫生當然又高舉V手勢,強調「天地有正氣」。我認為能夠被稱得上「天地有正氣」這句話,只有老臣吳祟武先生及王律師。若果他們兩人指證遺囑屬真確,官司的形勢將會逆轉,結果將會對調。
今次官司受創最重的並不是陳先生,他損失的只是一筆本來不屬於自己的金錢,現在遺產拿不到,更要付巨額律師費,更加可能面對訴訟,甚至牢獄之災。但這一切的傷害仍然不及龔女仕,她生前的私隱保密非常,死後卻被裸露於世人面前,連辯駁的機會也沒有,而世人亦不知其真偽,非常可憐。
香港人對於今次官司表現得非常理性,傳媒並沒有在審批期間偏幫那一方,法官在不受騷擾,根據法律觀點來判決,最後「陳氏」上訴申請被拒門外此案終結,但亦為雙方慳回不少律師費,亦為得著。
此事令致我們知道法律訴訟是非常昂貴,以往我們的常識,這是有錢人的玩意,現在連普通富豪也付擔不來,只有超級富豪或者家無恆產的人,申請法援,才可以有機會參與這個昂貴的遊戲。
從初審到終審,四次關卡,每一次所用的金錢如牛泥入海,若能力許可的話,落敗的一方一是會上訴至終審法庭,若果是兩個獨立體系,用的是體系裡的金錢,其中一方則會有可能在中途已經棄甲投降,或者雙方會庭外和解,商討賠償。但經法援處申請控告政府,最初三次無論勝負,最終亦是由香港人埋單,何不簡化程序,由初院到終院好了,無謂浪費香港人的金錢。
港珠澳大橋,朱婆婆威武不屈,堅決不上訴,這是眾多與政府打官司的例外事件,但我相信朱婆婆現在受的壓力亦不少。游說她控告政府的政黨及律師團體一定會軟硬兼施,希望朱婆婆繼續下去,直至終審法院為止。
外傭居港,落地生根,原訴人非港藉,如何會取得法援,一旦輸了官司,兼付堂費,誰人支付,而且雙方一展開官司,必定會到終審法庭,雙方所費不菲,用自己的錢告自己,就算維護法律的真諦亦不需如此。
我想不少香港市民最關心的是每一單告政府的法援,究竟法援署付出了多少律師費,審計署平時不時評核政府各部門的使費,但是從來沒有提及法援署,是否怕了法援署的一班大律師,我認為要告政府當然可以,不過請閣下自己埋單,否則用政府的矛,攻政府的盾,真的是超級矛盾。
龔女仕亦希望慈善行動能夠盡快展開,她的遺產執行者亦知道,我們期待華懋慈善基金有石破天驚的舉動,以祭龔女仕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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