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的複式效應

湯文亮
2012年3月16日

  如果閣下有1,000元,收取年息10厘,40年後連本帶利可一次過可能收取5,000元。但如果將該筆存款每十年提取一次,再存入,四十年後變成16,000元。

  若果每年重複提款、存款,四十年後,你估大約有多少錢?根據72定律,該筆款項每7.2年便會一番,四十年共5番加四年複利息,大約46,800元,是不是分別很大?

  上述這些數學是我小時候,我阿嫲教我關於利息的學問,她常說﹕食不會窮,著不會窮,不會打算一世窮。若果將這條奇怪的複式效應用在投資物業方面,結果比上述數字更加驚人。

  有一些人,一生中會遇上這些奇怪的複式效應,若能把握機會,結果亦是驚人,舉例說,一些政府公務員,他們每年加薪是會根據兩方面,首先是該公務員年資,其二是該公務員有沒有晉升。若果某人能把握機會,刻苦耐勞,贏盡所有加薪機會,到退休時,他的地位薪金與當初已經不能同日而語,退休金亦然。

  上述這些奇怪的複式變化,相對投資物業,尤其是投資舖位所產生的複式效用,真的是小巫見大巫,所以,若果在30至40年前已經了解這個理論,今日閣下已經坐擁巨資,但今日重新了解、領悟,說不定亦可以是他日閣下財富的來源。

  有些人投資物業,見有小小微利,便立即沽貨,其實這是非常眼淺做法。若果今日閣下買一個舖位,雖然只有2至3厘回報,與貸款利息相若,但在買舖位時又要付釐印費、代理佣金,其實不是十分化算,但最奇怪的是,你說不化算,但當買入後又會有人給予閣下利潤。這是投資物業最吸引的地方,經常會令人柳暗花明的感覺,亦是做出快速出售物業的主要原因。

  其實投資物業最初的回報是不大重要,而業主最大的工作是持有該物業十年或以上,十年後的租金回報才可以說是正式的回報,因為閣下尚可以擁有該物業多年,以購入後十年的租金作回報計算,這會比較好一些。不要說我錯誤,該物業的租金尚有幾十年升值,若以十年後的租金計回報,可能還是業主著數一些。

  租金升值只是該物業其中一項效應,香港亦如其他城市一樣,不斷成熟,亦不斷進化。商業圈子、生活圈子、消閒圈子亦不斷擴大,當有一日,閣下所買的物業歸納入任何一種生活圈子,這樣,閣下的物業將會大大升值,如果是舖位更加是不可同日而語,這是第二個效應。

  第一個效應,收租可以協助閣下持有該項物業,不會因為欠供款而轉變成為銀主盤,其實是等待第二個效應出現。假定,十年內閣下所買物業或者舖位未能受惠於城市發展,唔緊要,再等,只要有租金收入,租客替您供樓,一定會守得雲開見月明。

  有人一等便是40至50年,最近,一個50年前購入舖位出讓,升值600多倍;美孚一單位,封塵40年,升值百倍。這些例子,不時會發生,只要記著,投資物業是需要非常長時間才能見其巨大成果,有可能第一代只是播種,第二代除草,第三代才有收成,似乎不適合現今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