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打擊樓價,一再出招,地產建設商會從未提出反建議,或者要求政府在措施上加上一些日落條款。今次,政府再出招,提出買家印花稅BSD,以及再收緊銀行按揭。地建會知道BSD將會損害香港經濟,継而影響民生,減少財政收入。故此,今次要求政府作出修訂,亦是迫不得已。
政府官員可能認為若果聽從地建會意見,作出修訂,出爾反爾,使政府的威望受損。所以,他們不會作出任何修,並且可能採取以前對付中小型地產商會做法,派出一名中級官員對地產商會的委員說,若果再嘈,政府再會加強措施,要政府設立日落條款,得,不過該條款是永不落日。政府若果以此手段,是否可以將地建會那班委員打發走,我相信是不會,他們將會提出司法覆核,措施是否有違基本法,地建會不比那些反對派,他們財雄勢大,不需要法援亦可以提出司法覆核,若果政府輸了,這才是真真正正影響政府的管冶威信。
政府官員若果有此想法,實在是太偏激,一向以來,完美制度要經過磨合,修正才可以產生出來。今次地建局要求,其實亦是相當克制,亦符合外來人士置業要多付厘印要求,而超過3,000萬的豪宅,一般是生意人購買,他們會用作生意資產一部份,若果要付15%印花稅,豪宅買賣就會停頓下來,不但影響印花稅收入,連土地價值亦會下降,継而影響香港稅收。况且3,000萬以上物業買賣,並不影響民生。
港人全資擁有的有限公司,其實是一個個體,只要在法律文件上加以限制,便與一般港人無疑,亦沒有違反BSD原意,政府應該加以考慮。
政府希望舊樓加快重建,但出招後,舊樓收購停頓,重建變得遙遙無期,出招變成因加得減,所以政府應該豁免收購舊樓BSD,我相信這點政府亦不會反對,因為舊樓收購停頓,不但供應減少,継而會影響地產有關行業收入,連測量師亦會身受其害,政府應慎重考慮。
至於地建會所提出「日落條款」,我相信不能白紙黑字寫出來,因為政策是因樓價高企而產生,就算有日落條款亦不能擔保到時樓價己受控制。而BSD不是傷害樓價,而是全港經濟,庫房收入,所以我認為毋需加上'日落條款',因為到財赤千億,庫房空虛的時候,政府自然會取消BSD,這事亦不能强求。
至於尚有放寛按揭等幾項條款,我相信是地建會的談判技巧,這些都是可以放棄的條文。因為地建會現在提出修定,亦不打算政府會完全接納,或者政府會作出反修訂。所以預先寫下幾條可以放棄的條文,地建會內間間都是大公司,人才濟濟,這些鵰蟲小技連我都識,他們一定會玩得出神入化,希望他們與政府能夠有一個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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