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施政報告,房屋政策將會是一個主要議題,受制於社會上一些知名人士、政治人物、學者的輿論,要解決一些未合資但要置業的人士將會是今次房屋政策精要所在,而該等等人士給予特首的選擇不多,不外乎「復建居屋」、「資助置業」及「先租後買」等方案。
政府並未正式表態,只是對「先租後買」稍為有興趣,相信要在施政報告後才有一個肯定的答案。不過「先租後買」亦不是一件新鮮的事。在七、八十年代,香港尚有租務管制,不少業主以「買賣合約」形式出租物業,避開租務管制,辦法是雙方簽訂一份「先租後買」合約,成交價比正常市價高出幾倍,合約簽訂後業主要發出一張牌照,容許買家入住該物業,若買家未能依期繳付租金,業主有權立刻取消合約。在成交日買家當然不會履行合約,物業便要交回業主,但是在取消租務管制及政府要立刻徵收釐印費後,該等「先租後買」合約經已消失。
消息指政府今次「先租後買」方法是由房協推出小型住宅單位,置業者可以先行租住,5年內隨時可購買該單位,已付的租金化作首期,解決現在希望置業人士首期不足的難題,計劃似乎是非常完美,其實是有漏洞。
對此計劃,任何一個合資格的人都會毫不猶豫立即申請,並且在計畫最後一天才向政府以市價購入該單位,根據合約,政府要撥回所有已收的租金。假如樓市下調,申請者不但得到政府的租金回贈資助,並可免卻五年前置業的風險。試舉一例,當初房協所推出的樓房是市值200萬元,而租金是1萬元;5年後該樓宇市值降至150萬元,而該名住戶只需以市值購買該物業,便可得回已交的60萬元租金,在這個方法誘惑下,大多數申請者希望樓市下調,樓價跌幅愈大,他們的得益便愈大。
但假若樓市上升,申請者一樣可以用市價購入該單位,而再以市價轉售予其他人,同樣可以得回已交的租金。況且,政府所釐定的市價一定會比真正的市價低。基於上述兩點,申請者一定會選購最大最好的單位,反正所交的租金政府是會回贈或希望樓價下跌。同時該等人士的心態會立刻改變,由擔心樓價上升變成希望樓價下跌,與社會其他人士不同,政府無形中製造社會矛盾。
若果真的要實行「先租後買」計畫,倒不如將名字倒轉,變成「先買後租」即是要所有申請人都變成買家,所交的租金亦即是按月交往銀行的分期。
5年之後,若樓市下調,申請者有權不購買該樓宇,所交的租金不能取回。若樓市保持平穩或上升,申請者有權完成交易,所交的租金變成分期,其中有部份實質為本金,以現時的低利率計算,該部份亦不是一個小數目。因此只要樓市保持平穩,5年內下調不超過10%,相信絕大部分人不會放棄自住物業,政府亦達到協助市民上車的目的。
市民對於上車訴求其實並不在於能否負擔每月供款,而是大家現在無能為力付出首期,而樓價又無止境地上升,恐防永遠亦沒有能力置業,但如果現在推出資助計劃,貿貿然將未合資格的人士推上車,一有意外,便車毀人亡,但「先買後租」的計劃,是可以給他們一個落車的機會。因為若他們最後選擇已交金錢當成租金,則會避過樓市貶值的危機。若他們的選擇是分期供款,則可以享受物業升值及租金與利息差距之回報,而現在又不需要付出龐大首期,小心計算,或者是一個可行的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