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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港聞頭條,我認為就是香港百萬富翁人數不斷上升,相比2004年上升超過兩倍,現在達到每十個人就有一個百萬富翁,這是否很誇張,同期,香港樓價應該沒有升超過兩倍。點解香港政府唔打壓這些百萬富翁,將貧富懸殊拉近,這是政府官員的一貫理念,就算CY要抽什麼富翁稅,大家都唔好覺得奇怪,因為他會認為這是非常得民心做法,況且,在現今香港,扶貧為首要任務,其實,最好就是那些外國機構說香港的富有人士減少,這樣,CY又可以向中央領功,說成功將香港的貧富懸殊拉近,中央會記一功,他自己以為。
我覺得近年那麼多百萬富翁,有部分是拜香港政府所賜,首先,我們要了解百萬富翁定義,就是要擁有一百萬港元流動資產,物業不算,換句話說,租客可以係百萬富翁,業主就反而唔係,還記得在2009年政府開始出招時,不少業主變賣了他們的自住物業,人數亦不少,到現在大約有30萬人,唔好以為那些業主等錢用或者賣樓時要蝕本,全部不是,很多業主在2004年至2005年買入他們自住的物業,到2009年的時候見有可觀升幅而將物業賣走,就算買入價是300萬,在沒有辣招的情況下,他們只需付30萬首期便可以,而他們賣走物業的時候,大多數可以賣到500萬或以上,當然,他們賣走物業之後可以租樓住,雖然他們不是業主,但他們是百萬富翁,不過,就家無恆產,如果他們繼續持有物業,到現在才賣,可能會是千萬富翁。 只擁有一個自住物業的人,要成為百萬富翁亦不艱難,若果他們一樣是2004年至2005年買樓自住,從不賣走,這十年他們若果租樓住,租金支出遠比利息為多,若果那些人在2004年買入一個600萬單位,9成按揭,利息每年1%,每年支付利息亦不過是54,000元,十年就總共付息54萬,但該物業今日市值應該是1,500萬,租金35,000元,若果十年平均數是月租25,000,若果租住該物業總共支付租金300萬,即是那人付了利息但慳了租金,就算那人在期間供了100萬分期,連利息支出仍有146萬盈餘,那人亦會變成百萬富翁,而且是有恆產的百萬富翁。 本來有幾個物業的人沒有資格成為百萬富翁,他們負債累累,但好彩政府的BSD、DSD,他們再也沒有機會投資物業,在租金收入比利息支出大的情況下,經過幾年休養生息,最後,連那些負債累累的投資者都變成百萬富翁,當然是有恆產的百萬富翁,那些家有恆產當然比那些家無家無恆產的百萬富翁威水得多。既然那些家有恆產者百萬富翁知道他們的百萬富翁之路就是全靠那些物業,又點解會賣樓,樓價又跌得幾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