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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對我說我假定在2009至10年,辣招在推出之前後,有很多人賣走自住物業,然後等樓價下跌三成再回購的講法不成立,因為賣走物業後要舉家搬走是勞師動眾的事,何況又要驚動家人,甚至會搞到家嘈屋閉,所以,當日將自住物業賣走的人應該不會太多,我應該對這個假定作出修正,免向社會傳播一些不正確的訊息,我亦非常同意他們的說法,不過,若果賣走物業之後三幾年都不用搬走又如何,甚至,他的家人都不知道他已經將物業賣走,其實,他們在出售物業的時候跌下了一個陷阱,一個叫售後租回的陷阱。 當日,將物業賣走的小業主的確是輸了一仗,甚至可以說是慘敗,當時的情況與今日有些相似,差不多全部有份量的測量師都預測樓市會大跌,當中包括CY的舊公司,有些業主見到測量師報告的時候心都實晒,都唔知道自己層樓跌了幾多,甚至擔心會不會給銀行追差額,正當小業主徬徨無援之際,突然間,有地產代理對那些小業主說,有國內人有興趣他們的單位,而且那些國內同胞又不知價,出價竟然比市價高百分之十,而且,那些同胞大多數用現金全部支付,不用到銀行申請按揭,所以並不需要銀行的估價,否則的話,銀行估價會被他們的出價低兩至三成,地產代理這樣說,任何業主都會心動,明明一件物件只值八元,竟然會有人出十元買,唔通行大運,不過,他仍然講了一句話,就是我唔想買家騷擾我的家人,地代竟然這樣答,冇問題,他們唔使睇樓。 那位業主口頭承諾之後,在未簽臨時買賣合約之前,突然間想起賣走物業之後要搬屋,非常麻煩,打算縮沙,於是他對地代說,都係唔賣,除非買家肯租番俾我最少2年+2年,同時開了一個比市價低兩成租金,否則免問,世間上,有什麼事是地產代理做唔到,於是,他打電話到國內與那位買家說,你真好彩,我講掂那位賣家肯售後租回,而且一租四年,你又唔使搵租客,唔使俾免租期,唔使俾租約佣金,又不會空置,恭喜,恭喜,應該恭喜是那位地產代理,又做成一單生意,四年之後,唔使我講大家都知道發生什麼事,但最遺憾是有一些業主,在賣走物業之後不善理財,不但沒有能力重新置業,面對租金升幅都變了沉重壓力,唯有指責政府打壓樓市不力,繼而希望政府推出租務管制,不過,售後租回這種陷阱,並不單指賣家才會遇上,買家亦有機會,有時間再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