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奮強本著「一心向明月」之姿態入行政局,奈何「一心向明月,明月照溝渠」,在未有任何建樹之前,賣樓事件,已經被市民、傳媒彈劾至體無完膚,若果要翻身,真的要下一番苦功,我的意見是,唔做咪唔做,林奮強又不是以此維生。現在,連累妻房,自己又有一外號叫BMW,何苦來由。
當日林奮強入行政局,傳媒說大炒家入行政局,我以為是波叔,唔係;羅家寶,又唔係;大鴻輝,都唔係;摸王一定係,對唔住,都唔係。入行政會的人叫林奮強,持有13個住宅單位,這樣都算是大炒家?我肯,其他炒家都唔肯。當日,關公嫌黃忠未夠班,不肯接受「五虎將」老大這個位置,最後,孔明去馬,又唉又氹,關公才勉強接受。不過,傳媒說林奮強是大炒家,大多數物業投資者都不會接受。
打政府工,一定要做一些蠢事,林奮強不收人工,但其他行政局議員收,這是不合群,很容易被排斥,所以,人工一定要收,但有其他議員叫幫忙,買一張慈善晚宴的枱,捐多少獎品,這時,人工便用得著,不收人工並不是代表你是正人君子,甚至有人會說是偽君子。
預先張揚賣樓,就必須坐言起行,否則,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現在,在最差的時間賣樓,你說不關我的事,請BMW。以老婆出面,由唐英年,C.Y.到陳茂波,他們每一次用老婆出面,每一次都被傳媒鬧到反肚,到了今日,強哥依然用老婆作盾,我覺得政治意識形態不正確,被人咒罵,與人無尤。
就算不用入行政局,市民亦知道政府出招,曾特首時代,不少人相信曾特首出招之後,樓價跌3至4成,所以預先將自住物業出售,到現在仍然是受害者的一群。所以,當林奮強一入行政局,決定賣樓,就必須在一個月內完成,就算樓價升,這些當作自己的政治機會成本好了,要賺到盡,就沒有人能夠幫你。
到最後關頭,地產商加佣去貨就係人都知的事,但是他們是合法,林奮強入了行政局,應該知道ICAC有新寫字樓,請了很多精英,他們最擔心的事就是沒有Case做。而地產公司一般來說,與那些公職人員交易,如履薄冰,非常小心,他們會在合約上所列明的佣金,就算賣家肯加佣去貨,若果不列明在合約上,他們都不會同意,亦有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結局可大可小。故此,一般都很小心。
林奮強並沒有反駁人們說他是大炒家,又或者他喜歡大炒家這個名字,但若果林奮強是炒家,就不會犯下這些低級錯誤。所以,林奮強不能算是炒家,或者只是一個未入流的炒家。
事到如今,進與退皆非好著,倒不如好似炒家對付政府招數,以靜制動,隨遇而安,這些事情,愈描愈黑,不理會它反而會自動解決。忘記說,BMW – 即是Blame My W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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