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香港受到97回歸影響,情況相當悽涼。有地產為吸引國內投資者,不惜在買賣合約上清楚表明買家可在成交前隨時取消合約,並取回已付訂金,無須經過任何法律程序。
有買家在交易前未能轉售已購物業,於是利用該條款,取消合約,不過在取回訂金後以「一潭死水」來形容香港地產市況。向香港地產行業實行雪上加霜。
現在地產市況不俗,財政司亦表明甚為關注樓宇炒賣情況,必要時會有相關法例來遏止過度活躍「炒賣」活動。與此同時,有消息指會有地產商為吸引買家,推出類似上述回購計劃,聲明在一年內買家可以無條件退回己購三個物業其中二個,並且奉送釐印,與政府取態背道而馳,實在給予政府更大藉口推出法例遏止「炒賣」活動。
政府現在已取消批核延期繳付印花稅,不過因雙方同意取消交易是否要繳付印花稅的條文並沒有清楚表示。市民可能收到訊息說某一個樓盤銷售情況不錯,超額認購一Q清袋,已購該物業的人士心想應無後顧之憂,但在樓宇入伙時發覺地產商尚有很多貨尾減價促銷,當然有部份是買家未能完成交易,亦有部份是雙方同意取消交易。由於釐印費早已申請延期繳付,屆時,只需由律師再向政府補發一封信,證明該物業經雙方同意,已取消交易,這樣,連釐印費也不需要繳付,但市民已收到一個錯誤的訊息,對購買該樓盤的人士不公平。
過往物業市場,亦會零零星星出現回購保證,不過是已建成多年的貨尾單位,地產商要將樓盤入帳,於是不惜給予大折扣貨尾接貨人,同時亦承諾若有需要,發展商會回收物業,但買家始終要付釐印、律師等費用。
如今,地產商清楚表明買家可以取消交易,不知政府對應繳付釐印費如何處理。事實上一切都關乎市況,若市況持續向上,買家在轉售後有不錯的利潤,當然歌功頌德。否則,若市況無以為繼,買家取回訂金,可能又會以「一潭死水」來形容香港地產市況。
不過最大的疑惑是當地產商向外間宣傳該樓盤是全部售罄,外間可能會揣預實際只售出三分之一,因地產商可能要回購其中三分之三,事實上會有反效果。
回購計劃政府亦曾經做過,只不過當時是被迫,現在有商界人士力撐要興建「居屋」(居者有其屋),實在不是奇怪的事,凡事應有兩面看法,有力撐,有不支持。其實無須大驚小怪。不過,若政府真的再次興建「居屋」,美其名是照顧要置業的人士,實則是要未合資格置業的人士置業,大家感覺現在樓價太貴,以市價六七折購買「居屋」是很化算的事,不過,若市道下調,新建居屋亦不會例外,購買私人樓宇的人財力比較雄厚,亦接受市場遊戲規則,願賭服輸。若購買居屋的人聯合一致,到政府總部請願,又指官商勾結,又指官迫民反,政府是否又如以往做法,以原價收回已出售的居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