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網站,很多人批評唐唐犯錯,僭建地庫,沒有問題,大家言論自由,唐唐亦應該受批評。我奇怪的是有教徒以福音的句語放在回應箱內,指唐唐犯錯,一定不能原諒,為甚麼?
在天主教、基督教的領域裡,有甚麼錯不能原諒?就算是殺人犯,只要他誠心懺悔、告解,他的罪為會被原諒。究竟有甚麼錯不能原諒?原來是不信上主,得罪上主的錯誤不能原諒,唐唐犯了僭建的錯誤,而不被原諒,似乎是言重了。
若果人們犯錯不被原諒,等如染上疾病沒有得醫治一樣,人類很快會被滅亡。我們的司法制度有如醫生,刑罰有如藥物,將犯錯的人糾正過來,重新開始,這是我們一向以來的做法,為甚麼唐唐今次犯罪,變成死罪?實在令人費解。
此外,若果錯誤不能被原諒,犯錯的人知道這是一條不歸路,唯有犯更多的錯誤來掩飾最初所犯的罪過,好似一個人虧空公款,最初一次可能因為急事而需要,但知道公司制度,無論甚麼原因,虧空公款一定會被送官查辦,唯有愈虧愈多,最後可能達至一個天文數字。當人們發覺時,便會很奇怪,若果當初自首,他的罪其實是很輕微。
有人說﹕治亂世,用重典,的確沒有錯。僭建問題在香港社會上,比亂世還要亂,但是我們仍未定出應有懲罰,現在最大的懲罰只是叫犯規的人還原,亦會「釘契」,使物業不能轉讓,而懲罰應該對所有犯規的人,而非單單針對唐唐一人。
政府應將唐唐僭建問題告上法庭,若果唐唐被判有罪而需要入獄,他會自動取消參選資格,又或者判他的物業充公,到時他亦要遵守。與此同時,亦制定了僭建的刑罰,若果有人僭建或者不將僭建還原,所受到的刑罰與唐唐相若,這才公道。
今次唐唐犯錯最有恃無恐的是懲罰,他應該衡量過所得到的最大懲罰,所以遲遲沒有拆僭建,否則,他便立刻封了地下室,以英泥石屎封了入口,一於逃避指責,逃避制裁,他若果真的這樣做,他是用一個罪行來掩飾另一個罪行,唐唐便不應該參選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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