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是特首 (3) - 甚麼是乙種換地權益書?

湯文亮
2012年3月28日


  有網友認為,大地產商囤積大量土地,若果開發建樓,供應不足的問題一定可以解決。其實,大地產商所擁有的土地,主要及唯一用途是要用作耕種,亦即是農地,若果要將該批土地用作建房,地產商必需要申請將土地改用途。同時,要付出多少金錢,叫補地價費用。

  地產商與政府雙方在補地費上經常彊持不下,地產商在商言商,當然希望補地價費愈便宜愈好。在以往,地產商與政府官員關係良好,大家磨合一下,而官員多數要求不高,所以很容易水到渠成。但今時不同往日,雙方不但不會磨合,甚至達到劍拔弩張的階段,雙方亦知道,稍有差池,補地價費用脫離正常市價,分分鐘給予政黨藉口攻擊,說什麼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小則要到立法會解釋,大則不但丟官,可能會被ICAC要求協助調查,有如此的後果,現今的官員每樣事情都會執正來做,免卻後患。

  大家都執正來做,由於雙方各有專業測量師,但各為其主的情況下,所開出補地價費用是南轅北轍,因此每一年所達成的補地價協議少之又少,此亦做成樓宇供應短缺之主要原因。

  現在,地產商與政府誰也動不了動,地產商有地,政府有權,雙方可以說在土地供應方面有主動權但其實大家都是被動,這樣彊持不下,如何解土地供應問題。在政府方面,唯有填海,開闢溶洞,用這些效用不大但費用龐大的方法解決問題,而地產商則簡單得多,一個字「等」。大地產商可以等,中小型地產商及擁有農地的原居民就慘矣,若果土地不能轉用途,就等如廢地一幅,但轉用途的費用又極其龐大。最後,唯有乖乖地以極廉宜的地價送往大地產商手中,讓他們與政府慢慢商談,慢慢磨合。這樣,可作開發的土地被壟斷在大地產商手中,供應自不然短缺,樓價自不然是很貴。

  大約C.Y.在仲量行的年代,政府用乙種換地權益書〈俗稱Letter B〉向地產商收購手上農地,而Letter B不能在市場以金錢的方式流轉,但可以用作繳付土地拍賣的費用,若果地產商擁有大量Letter B,而Letter B的成本只是它本身的票面值20%至30%,所以地產商便夠膽勇於出價,當中華懋更是精於此道,尖沙咀華懋廣場的地價就是用Letter B拍回來。

  政府已經取消用「Letter B」很久,很多人甚至不知道有此計劃存存,C.Y.當然知道,若果政府現在重推這項計劃,一定會有一些擁有農地的地產商會將農地交換政府Letter B,再勾地或入標,若成功便以Letter B支付土地費用,如此,政府可以將土地賣得高價一些,又得回一些新界的農地,最主要的是這些農地毋需大修整便可以推出市場,建公屋,起居屋,甚至放地勾地表亦可,悉隨尊便,如此便會起到一個循環作用,土地供應便不匱有缺,可以考慮。

  當然一定會有人反對,說這些是已經不用的古老方法,現在再用會不會給人笑掉大牙。人常道﹕「橋唔怕舊,最緊要受」,讓Letter B計劃重生,或者真的是可以解決問題,大家亦明白,解決問題,假設亦是相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