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擔保

 

湯文亮博士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2010年7月30日

  三國時,小霸王孫策在孫堅死後,歸附袁術。及後,小霸王欲回江東,向袁術借兵,並簽下軍令狀(即私人擔保),術不允。周瑜建議孫策以傳國玉璽作擔保,亦以省親為名,帶同孫堅舊部回江東,術欣然接納。於是,孫策帶同韓當、周泰等四員大將,及其他舊部回江東建功立業。

  有議員質疑恆基不向「天匯」買家追收差額,恆基解釋因該公司是二元有限公司,按正常法律程序,只有將該公司清盤,而該公司沒有其他資產,就算獲得勝訴,所得的結果亦是零,衡量輕重後,無謂浪費人力物力,決定不追究。

  恆基解釋後,又有議員質疑恆基當初怎麼不要求「天匯」買家加簽私人擔保。這是個大問題,十多年前,地產市道下調,很多人以個人名義購買物業,被地產商要求完成交易,否則拍賣該物業,不足之數再向買家追討差額,立法局曾開會要求地產商放人一馬,最後當然是商業問題商業解決。今次「天匯」事件後,地產商可以理直氣壯要求即使買家以公司名義購買物業,董事亦要加簽私人擔保,這對於置業者是相當危險。

  當人們購買物業時,多少會受到經紀唆擺,不時有人投訴說只是參觀樓盤,受到現場氣氛誘惑而置業,亦有人打算買一個小單位最後買了六、七個單位。有所謂「慷慨赴死易,從容就義難」,就算是置業者一時衝動購買物業,由於已簽私人擔保,要放棄亦不可能。若能深思熟慮,很多人會取消交易,所以九招十二式之中始終未出現「冷靜期」一招。當然,如情況不受控制,此招必出。

  現在市民心態與多年前經已截然不同,從恆基「天匯」事件可以略窺一二,不斷有學者、市民、專業人仕表示恆基應該追收差額,這實在是地產商最希望聽見的聲音。多年前,市民購買新樓後撻訂,地產商是不會強迫成交,亦不會追收差額。97年後入伙樓宇,有大幅減值,當時有不少人放棄訂金,若全部地產商決意追收差額,必然會引起社會動盪,地產商又會被人們說是無良,是吸血鬼,但「天匯」一役,就算地產商以任何一種方法追收差額,都是天經地義的事,為此他們不開香檳才怪。

  商業社會買賣交易,從來不需要加簽私人擔保,只有向銀行借貸時才需要,不過銀行貸款不屬於買賣交易,銀行從按揭貸款中獲得的利潤是非常之低,借出去的錢又是真金白銀,不加簽私人擔保風險是非常之大,若無私人擔保,只有減低按揭成數及加大利息才能抵消所負之風險。所以,基金公司購買物業由於不能提供私人擔保,而付出的利息比一般有私人擔保的按揭為高,就算是上市公司亦有同樣問題。

  其他商業買賣,尤其是新樓盤,地產商的利潤是非常之高。過去,殺訂已經代表一個賣買的終結,若發展至地產商要求置業人仕加簽私人擔保,他日在今天有提出追收樓價尾數的人欲放棄購入新樓盤,但礙於已簽私人擔保,會被地產商追收樓價尾數,情況有如戰國時商鞅變法,最後自食惡果。

  南豐、九倉以104億奪得聶歌信山地皮,既無驚喜,亦無失望,正是﹕「也無風雨也無晴」,不過有穩定大市作用,但假定市況突變,南豐、九倉要放棄地皮,不知政府要不要強制他們成交,及南豐、九倉的董事有沒有簽私人擔保。我相信,若果他們發覺有問題,最多便會放棄訂金,此亦代表一個買賣的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