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過去幾次賤賣土地,給地產商標松柴之後,再給他們笑,你冇腦。官員相當忿恨,於是開檢討會議,決定以後是否以招標形式出售土地,大家一齊舉起左手,慷慨激昂,以誓師的口吻說:「錶,你有冇」。
林鄭月娥說:「部份人只顧自己利益,忽略本港整體利益」。誰是部份人?大家都不言而喻,但是又能怪得誰。一個彊化了數十年土地拍賣政策,說怎樣也不肯修改,而能夠有資格參加土地拍賣的人又只得十位八位,說他們沒有默契標政府松柴才怪。別的不說,當某一位地產商奪得土地後,多數會接受其他地產商祝賀,他們在祝賀完畢後,結尾加上一句「下一次俾個機會小弟」。這個是商業社會,大家明白。
在上一次土地拍賣,兩幅元朗小型土地爭奪非常激烈,以超出底價80%出售。此證明一點,愈多人參與的競爭,愈是公平,結果愈是理想,這點與現在很多人要求普選類似。這個理論政府亦是知道,但破舊立新,一定要出現一個非常有魄力的人來執行,現在政府公務員隊伍中,未有這個人選,唯今之計,只有招標,才可以得到較理想結果。
七幅土地中,除兩幅酒店地外,其餘五幅有三幅是比較小的土地,適合中小型地產商及投資者發展,估計應有不俗的地價,相比其餘兩幅只適合大型地產商的土地,結果一定會理想得多。若所得的結果真的是如此,政府在將來一定會推出多一些小型住宅用地,以達到每年有20,000戶的承諾,到了此時,輪到大型地產商著急,因為他們每年均要補充土地儲備,政府若不以「拍賣」方式出售土地,落「標」實在沒有把握,唯有將落「標」價推高。所以兜兜轉轉,招標的結果可能五幅土地均有不俗的價錢,符合市民不希望政府賤賣土地的意願。
有地產商及測量師要求公報第二標的結果,我有點奇怪,難道他們不知道投標是最黑箱作業的玩意。一向以來,無論是落標者,物業持有人都不是有最後的主動權,政府當然是例外。每一次物業拍賣之後,奪得土地的人仕是不會被告知確實有多少人落標,最接近之另一標是多少,甚至被不斷要求加錢,加錢,否則物業會被別人奪得,是否真實又不得而知,總之「招標」是對有意購買土地者最不公平的方法。不過,在政府來說這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
招「標」的好處,最少主動權確實留在政府手中,看對上幾次的拍賣,負責的官員受到眾地產商職員冷淡對待,看見的人均會寄予同情之心。最簡單說,招標可以免卻這種尷尬場面,總之,價不到不賣。
若果大型土地,招標未如理想,但小型土地爭奪激烈,造價理想,這樣,政府便大條道理在往後多推小型住宅用地。最後,總之最後大地產商在缺乏土地儲備,但樓價理想,只有出高價奪地。這將會是一個合理的結果。但樓價如何?地產商沒有理由高價入地,低價售樓,大家不妨思考一下。
為甚麼「招標」被稱為黑箱作業?大家不妨重讀我在8月3日的文章「透明度最低的交易 – 招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