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物業,不能夠只識守,不識走

湯文亮
2012年6月18日


  老手投資者向新手教路,投資必殺技「等、忍、狠」,若果運用得宜,一世無憂;亦有另一位老手教路,投資必定要「快、狠、準」,否則,一無所獲,徒勞無功。

  我認為兩位前輩說得沒有錯,雖然有人說這些口訣已經過時,但我不認同。不過,我同意這些都是基本的投資技巧,只要從口訣中已經可以理會,根本不需要詳加解釋,或者,香港人對於投資物業又更上一層樓。

  大家覺不覺得,上述口訣只是著重進攻,如何捕獲獵物,根本沒有考慮。當獵物反噬如何防守。最後,受獵物所傷,或者成為獵物的獵物。在投資的世界裡,我們當然不喜歡這樣,不過,這種事例又經常發生。

  在1997年,全民皆炒,樓價日日飈升,大家都以為自己是樓神,雖然市場上已響起各種警號,如樓價偏高,利息偏貴,收入減少,租金下降甚至租樓的人亦減少,但仍有不少人無懼這種情況,慷慨赴義式入市。最後,都非常慷慨,將全副身家都輸了。但是,沒有贏家。

  若果,當時大家已有警覺,懂得防守,知道以個人收入,無能力支付投資物業開支,若果物業不是長升長有,擁有物業的人就會無力防守。在此情況下,便應該停止購買物業,轉攻為守。但其實尚未足夠,若果投資物業,只識守,不識走,最後結局都是輸。

  大多數投資物業的人,不在乎賺取蠅頭小利,若果有物業代理對你說,購入該物業可以薄cut,這樣,閣下可以不用理會。而物業投資者格言是「賺得深,輸得淺,薄cut的事,只是一些資歷較淺,或者比較騰雞的投資者所為,可以不學」。

  不過,若果因為形勢轉變,時移勢易,甚至投資者判斷錯誤,及早放棄反而是最高策略。若果1997時投資者有如此功力,相信會有很多人逃過一劫。

  最近,有兩位女中豪傑蝕讓持有物業,報章報導時略帶有輕視之意,但我認為兩位女士深諳投資之道,只識守不識走始終不會達到投資最高境界。

  東涌富婆可能在過去一、兩年受物業代理游說,把心不定,購入超過自己能力能夠負擔的物業,適逢政府收緊按揭條款,已經不能夠取得足夠貸款,雖然財務公司可以滿足其需求,但利息太貴,所以,毅然出售手上物業,蝕讓也在所不適。在1997年,很多業主均遇上上述問題,但捨不得已投資金錢,認為樓市只是暫時調整,故此,寧付高息也不出讓,最後,他們仍然不需出讓,不過已被銀行收回,變成銀主盤,賤價而沽,損失更大,甚至連累個人財政,破產收場。

  周啟邦夫人不斷蝕讓偏遠的新樓盤物業,報章亦以略帶幸災樂禍的語調來報導此事。周太沒有發怒,金錢損失只是閒話一句而已,亦不忘讚賞推銷該樓盤的物業代理,說他們口才了得,自嘲式幽默,不失名媛身份,佩服。

  我認為兩位女士的投資態度已登峰造極,我亦相信香港的資深物業投資者亦不遑多讓,大家識「守」,識「走」,投資贏面是大得多。

  當然,還有一位,就是「摸」王,記者問我﹕「摸」王撻訂,是不是樓市起變化?我回答﹕「摸」王撻訂,有甚麼出奇?正因為樓市沒有起變化,政府又說出辣招,只損失5%訂金,又毋需付物業代理佣金,撻訂,可保留實力。上述三位,雖然在投資物業損失金錢,但實力依然,亦可印證香港人投資物業功力實在是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