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代理不能妨礙新聞自由

湯文亮博士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早幾日讀一段新聞,講及有一個物業低市價兩成出售,發覺這段新聞熟口熟面,於是再找多幾份報紙來印證一下,竟然內容不但全部一樣,甚至每一句句語都相同,肯定是出自同一個人手筆,換句話說,這是一段新聞稿,由一間物業代理行發放的新聞稿,我並沒有說這段新聞是虛構的,反而覺得報館選擇發放這段新聞是放棄他們的基本權利,放棄新聞自由,這是令人非常可惜的事情,大家都知道香港的新聞自由得來不易,要保持更不容易,所以大家應該珍惜。

  有人或者會問,只不過是一段新聞稿,我又何需如此緊張,其實,當大家離開了香港,無論到國內,日本,星架坡,亞洲其他國家,甚至歐美,都會發覺我們在當地閱讀的新聞,似乎與香港的有多少出入,感覺上他們報導得不夠全面,甚至有一些新聞是沒有報導,嚴格來說,他們的新聞自由度明顯不足,但我又唔知點樣解釋,那些國家的專家經常批評香港的新聞自由,甚至說香港的新聞不自由,如果上述的新聞稿給他們發現,一定會大做文章,到時,我們的報界朋友又唔知點樣解釋,但報章又不是不能夠發放新聞稿,只要在最後加上一個括號,說明上述的新聞是一段新聞稿,甚至是廣告,這樣便沒有人會挑戰,不過效力大減,但總好過破壞新聞自由。

  我知道現在在樓價不跌,成交量萎縮的時候,物業代理行無所不用其極希望那些業主在驚慌的情況下將他們手上的物業出售,發放新聞稿只是其一,但是,他們不知道,那些新聞稿其實是沒有甚麼效力,當物業代理將那段新聞向他們的客戶展示,遊說他們將物業出售的時候,大多數沒有表示,更有部份客戶會說,如果有人肯以市價八折出售物業,他們願意接貨,這點與發放這段新聞的物業代理行要求不同,他們的目的是希望藉著這段新聞令他們的客戶恐慌,繼而出售手上物業,現在適得其反,他們又如何在那裡找到一些業主肯以市價八折出售物業,我並不是說那段新聞是假的,但只是一個例外的個案,與此同時,又有一些物業成交高於市價,所以,那些單一個案新聞價值其實並不高,若果報館為了生意,將一些物業代行的新聞稿當作是新聞發放,無疑是自毀長城,香港比其他地方可貴的地方不是她的建設,不是金融業發展,而是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行動自由,大家若不珍惜,便會慢慢地毀滅了香港,我好似言重,不過事實的確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