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日,全港住宅樓宇要用實用面積計算,各區住宅呎價馬上升價,有人說今次轉用實用面積,有如照妖鏡,那些發水樓無所遁形。其實,過往地產商用建築面積,使賣家有錯覺認為所買樓宇呎價不是太貴,心態好似銅銀買病豬,心裡偷歡喜而已。
今日大家見C.Y.開徵BSD,加強SSD等,一出即行,毫不延誤。但政府要求住宅樓宇用實用面積計劃是三年前最初打擊樓價的9招12式之中,拉拉扯扯三年後才實行。而究竟政府點解硬性規定用實用面積,多少與國內人士在香港買樓有關。
香港人整天說國內甚麼都是假,只有假話是真的。其實,在樓宇面積一項,國內的真實感比香港強得多,在國內樓契,或稱紅簿仔,所列出的面積是小數點後3個位,每一個房間、陽台、廚房、衛生間均正確無誤地列出實用面積,而製作那些紅簿仔是政府機構,從來沒有聽過任何投訴有關面積不足呎。因為,那些機構亦冇膽做假。所謂,走到和尚走不到廟,若果有人投訴面積不足,只要香港專業公司量度便知道,故此,沒有地產公司在面積上做假亦無從做假。
政府推出BSD,主要都是限制國內人士在香港買樓,可知道很多國內人士在香港置業。其實,政府在樓宇面積上早已接獲不少投訴,他們在港買了樓之後,用尺一度,只不過是樓書所說的6成、7成,再計算一下,買了樓宇變成天價又天價。而買家當中,不乏國內權貴人士,曾特首當時早已接獲不少投訴,有些樓宇的發水的確又是相當離譜,最後,不出招也不行。
本來,講明一國兩制,香港用建築面積,國內用實用面積有甚麼不可行,正如英國用公制,美國用英制,雖然有些混亂,但只要計算一下,便可轉換,亦不是甚麼複雜的事。但我們的建築面積實在太複雜,那些窗台、會所、大門入口的面積都不知道怎樣計算出來,明明地盤是准起10萬呎樓面面積,但計算所有單位,足足有13、14萬呎,真的不知道是怎樣計算出來。因為,就算有窗台、會所,建築面積亦不會超過10萬呎,因為若果會所大一些,樓宇實用面積就少一些,連政府准許的發水率10%面積,亦只不過是11萬呎。而政府承受國內買家的壓力亦不是一朝一夕,到今日不撥亂反正,亦不需要舊事重提。不過,有些人買了那些發水樓宇,心裡的確不好過。
其實,我個人認為,建築面積是沒有問題,只要統一便可以,例如說7成用率,即是建築是實用面積的7成,如英制、公制轉換,一刻便可以查出來。但香港的建築面積只不過是賣樓時的花招,使買家感覺新樓的吹價與舊樓相若,但食髓知味,不知不覺樓宇發水越發越大,實用率愈來愈低。政府今次規限,亦是無可厚非的事,返璞歸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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