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不宜建公屋

湯文亮
2012年7月17日


  市建主席張震遠不知是否近日易禕,叫炳良,經常公開談論房屋政策,在何處築公屋,建夾屋,而房協房委亦以下屬身份表示可行,願按照政策指示進行,而最棘手的置安心計劃,才留待房屋局長張炳良向市民交待,在外人來看,不知誰是真正的房屋局局長。

  張主席因為在市區收樓重售,市建獲利不菲,但這些都是香港市民的血汗金錢,不能亂花,亦可以說這些錢要繼續用作收購舊樓,重建社區。有時,收購舊樓真的提高價錢,否則,該物業若果由私人地產商收購,價錢比市建是高出很多,這樣,是否會對業主不公平,或多或少會有抗拒之心,便會拖慢進度。而張主席建議在市區建公屋,無疑是自斷財路,在舊樓收購時定必會更加小心出價,進度會更慢。所以,建公屋非市建局的主目的,亦非市建局主席的權力範圍,C.Y.現在暫未出聲並未認同張主席的做法,只不過現在要C.Y.正在聆聽市民聲音,若中產人仕不出聲,C.Y.便可能認為張主席做法正確,於是市區建公屋,便恨錯難返。

  房屋主席張炳良溫文爾雅,如三國時代魯肅一樣,是儒將一名,但是不知道他是否對房屋局的權力範圍及問責不甚了解,房協,房委,市建甚至港鐵有關建局的事宜,都要聽命於房屋局局長,絕不能自把自為,否則香港房屋供應便不能協調,而興建公屋,更加要局長直接統籌,更非由主席一人說話便可成事。

  三國時,赤壁決戰,孔明接令要做十萬枝箭,而孔明知道時間倉卒,物料亦不足,很難成事,於是以草船向曹軍借箭,香港很難在短期內建五萬個公屋以滿足輪侯上樓人仕,不過,有不少公屋富戶早已有私人物業,不過沒有人揭發,政府官員又不聞不問,間接令那些富戶是認為他們這樣做是合法,只要政府嚴緊執法,短期內必然會有一至兩萬公屋單位交回政府手中,當中,亦全包括一些位於愛民、牛頭角,等等公屋單位,此為一石二鳥做法,不但可以解燃眉之急,並且亦有一些市區公屋單位供應,是否能如願搬入市區公屋單位就是看各人做化,若果不肯努力向上,唯有乞求幸運之神。

  本來要公屋富戶交回單位有多少與虎謀友之感,他們一定會上街遊行說甚麼政治迫害,但麥齊光事件雖然傷了管治班子威信,但亦有其正面副作用,若果ICAC調查麥齊光事件,是合情合理、合法,這樣,調查公屋富戶佔用公屋單位是否合法,當中更加牽涉負責調查公屋富戶政府官員,在職責上有沒有疏忽,若果某一組調查人員被發覺在他們調查的富戶當中,根本有很多人已有私人單位,而調查人員甚至已經知道這些事實,亦曾經教唆這些用戶如何避開政府的提問,但如果演變成ICAC個案,那些已得了好處公屋富戶便會掉轉槍頭指向那些公職人員,一場混戰這會開始,如何收科,只是政府做一些特赦計劃便可以,兼得回很多優質公屋,就這樣,何需市區建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