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否貧富懸殊?

湯文亮
2012年6月26日


  在美國或者世界上一些地方,他們有一種彩票,就是當你中獎後並不是一筆錢給你,而是每一個星期給予中獎者1仟至2仟美元,直至去世為止。他們這樣做是因為若果一次過將獎金給予中獎者,而中獎的人要付出一大筆稅項,實在所餘無幾,所以彩票公司為了避稅,變通一下,使中獎人終身受惠。

  該名中獎的人以後大多數不務正業,遊戲人生,因為每星期他會有1仟至2仟美元,夠使夠用,若果他找工作,工資加上他的獎金,他反而要付出很多稅。所以,他的資產最多只不過是有3幾仟美元,請問,這個人能否被稱為窮人?

  若果在香港,這個人一些被稱為窮人,因為在香港,有超過20萬人享有綜援福利,其中更有不少是配有公屋。所以,他們沒有自置物業,每月又最少有幾仟元綜援金,大多數領取的人都是終身受惠,所以,他們平日現金不多,又沒有物業,國際機構稱這稱這類人士為窮人,究竟他們是窮抑或不窮?

  有些人住公屋,攞綜授已經有十多二十年,未來日子根本看不到他們有機會跳出綜援網,而過去的十多二十年,最少已經從政府手中取得現金100萬,尚未計算公屋的租金,國際機構將他們定位為貧窮,又是否合適?

  任何人一旦成功申領綜援,已經可以說他中了彩票,不過是分期攞獎,若果將他們在未來二十年領取綜授的金額列出來,小說一點每人都有超過一百萬,約這樣計算,香港人的貧富懸殊並不嚴重,直至我們的儲備乾涸,再無能力支付綜援,而那些綜援戶真真正正變成貧窮戶,在那時候,香港才有機會被那些國際機構稱為貧富懸殊,現在還不是時候。

  我並不是歧視那些申領綜援的人士或家庭,我只是歧視那些有資格脫離綜援戶,而不肯脫離的人。政府的審查工作則寧縱莫枉,大家都以大慈大悲的心態批核申領綜援的人,知道一旦將他們綜援戶資格取消,該些人必定生活陷於困境。所以,免得過他們亦不會停止某些不合資格申領綜援人士的申請。不過,他們亦只是慷中產市民之慨,當有一日,儲備日漸乾涸,領取綜援的人勢必要減少,屆時,問題便會出現。

  估計C.Y.面對現在困境,必定以廣派福利,廣建公屋以爭取基下市民的心,而過去事實告知我們,要求福利的人只會愈來愈多,而且,在他們心裡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當人們出現這個心態,香港社會變得非常危險。政府要不斷加派福利以滿足市民不斷的訴求,一旦停止,很大機會出現暴亂,為政者必需小心處理這問題。

  要及早解決綜援這些問題,必需要從嚴格審批入手,要多聘人手處理有關個案,相信減低綜援金額足以支令申請人士的薪酬,更加要嚴懲那些霸佔公屋的人,將富戶空置的單位釋放出來,怎樣說對解決公屋不足問題一定有一些幫助。

  貧窮,是由福利製造出來,國際機構視我們貧富懸殊,或者是希望香港政府減少福利,使多些人工作、進修繼而脫離貧窮線,其實他們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