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後主 (本姓徐)被宋太祖趙匡胤以臥榻之旁豈容他人酣睡為理由出兵滅國。亡國後,不時想起昔日風光,當時遊上苑,車如流水馬如龍,如今成階下囚,非常懊惱。對於舊時江山,亦知道時別時容易見時難。不久,後主被宋太宗賜牽機藥,毒殺。
去年初,不少測量師界從業員收到最新數據,估計香港樓市會大幅下調,他們亦向各銀行發出樓市崩潰報告,更有甚者指樓市會下跌超過一半。不過,最奇怪的是在他們的報告發出之後,樓市不跌反升,連升17個月,升幅超過五成,造實在是對測量師界最大諷刺。
不過,他們其實亦是受害人,他們亦深信數據與及外國專業人員分析,故此絕大部份測量師行職員由當時至今仍未置業,更有甚的是有測量師業界人仕急不及待將自住物業出售,且售後租回,希望樓市在兩年內下跌超過三四成,他們能以平價購回物業,一來一回,平白賺了一大筆金錢。
世間事,不如意者十常八九,樓市不跌反升,現在要回購與已售出相若的物業,若無其他資金來源,已是不大可能的事。況且,當時出售物業後,生活質素提高,亦用去不少金錢。而現在租約到期,業主或會收回物業自住,或會大幅加租,面對如此困境,歸根究底是當日錯信數據,將自住物業出售,現在要回購,如李後主在《浪淘沙》所說,別時容易見時難。
政府要地產商在物業取消交易後廿四小時內公佈,地產商會例牌說有難度,說時間太倉猝,我覺得難度是如何釐訂「取消交易」,按正常情況解,買賣雙方因合約或建築問題下同意將已簽訂的合約取消,如長實領都日出康城因延遲交樓,長實同意小業主可取消合約,取回已交訂金連P+2利息,一切已在買賣合約中列明,若有小業主取消合約,長實要在廿四小時內公佈可以說是全無難度。
若有小業主在成交期過後仍未成交,或在建築分期內未能如期繳付應付款項,這是否屬於取消交易是很難確定,若未能確定是很難呈報。而正確來說,若雙方同意,才可取消合約,而單方面取消或不履行合約,這叫毀約。而另一方一定要追究責任,直至得到合理賠償,或經由法庭裁決,方可稱得上「取消交易」。所以政府要求「取消交易」而並不是任何一方毀約後廿四小時內呈報其實是可行的。
EAA發出指引,要求收購舊樓不能只簽同意書,用戶只能收取誠意金,若他日(甚至未列出日期)收購未能成功,收購者只需取消合約,並可以收回訂金,並沒有金錢上的損失。
在只簽同意書的情況下,收購者便會大膽開價,若小業主未能察覺,簽下同意書,他日面對一張確確實實的買賣合約,亦會礙於過往已簽同意書,不能再簽,而他日收購者取消合約,該名業主便會失卻以高價將樓宇出售的機會。若果有兩間或以上的收購公司與小業主簽下同意書,再加上小業者們自己綑綁式協議,便會為舊樓重建增加許多難度,而強拍制度下降至八成優勢亦蕩然無存,所以EAA不得不出招。
當收購活動一旦進行,地產商已經被扣帽子,說對原居民進行剝削活動,實則上地產商亦幫助小業主解決問題,將他們的資產增值。而EAA的原意是使收購透明度高一些,合理一些,並不是限制地產商的收購活動。不過,官樣文章是會寫得很死板,使人誤會。若沒有收購,地區是會老化,資產更加會減值。
不少舊樓是小業主畢生的積蓄,亦有是他們家人留下的資產,與當時的購入價比較,最小亦會有過百倍的升幅,亦是小業主改善生活質素的好機會,若白白浪費,會是一生一大遺憾,若果是小業主太過貪心,可以說是咎由自取,但若果是誤信讒言,簽下收購公司的沒有日期協意書,就相當不值,這正是EAA要出招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