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政府將印花稅變成丁權

湯文亮博士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上星期和劉皇發父子吃飯,談話內容天南地北,不過就沒有談及丁權。關於丁權,政府與新界人士理解不同,演繹亦不同,總括來說,新界原居民支持,港九市民反對,這個議題,可能連釋法也解決不來,既然如此,點解政府又要自製丁權,有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其實政府亦沒有打算製造丁權,但出招打擊炒樓,愈出愈多,愈出愈複雜,不知不覺間製造了丁權出來。政府推出雙印花稅DSD,表示若非香港人在港置業,要付雙倍印花稅,但就算你是香港人,當買第二個物業的時候亦要付雙印花稅,換句話說,如果你是香港人,購買一個物業,只需付正常印花稅,最多可以慳物業成交價4.5%,不可說不驚人,將印花稅多出的部份說成是丁權亦未嘗不可。

  政府說為了穩定樓市而出招,但出手太重,若不及時撤回一些招式,假以時日,當全部招式發揮其功效,樓市可能承受不來,一蹶不振,跌幅驚人,C.Y.又會成為罪人。但是各項辣招之中,雙印花稅的確有其功效及存在價值,首先它不影響初次置業的人,對於投資者或者炒家又加重其成本,對於同一個物業,那些沒有物業的香港人在爭奪時有其優勢,最多可達樓價4.5%,說是一項德政亦不為過。

   政府推出各項印花稅當中,買家印花稅亦類似"丁權",不過比雙印花稅暴力得多,非香港人甚至是由全香港人擁有的有限公司都要付15%買家印花稅,結果就是所有國內及海外買家都裹足不前,物業成交量急跌,豪宅更加成冰封狀態,雖然政府送這個"丁權"給香港人,他們買樓不須付買家印花稅,但又有幾多香港人買得起那些幾千萬一個單位的豪宅,又有幾多非香港人願意付15%買家印花稅,尤其是那些豪宅海外買家。這項印花稅最終影響大型物業買賣,亦即是影響政府財政收益,亦違反自由市埸原則,最後,那些丁權都變了一個空號,能夠得到益處的香港市民就不多,但壞處就多籮籮。如果可以的話,政府應盡快撤消這條法例,耽誤太久,會損害香港是自由港形象,實非香港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