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冬接受雜誌訪問,又出封面,又講香港樓價,說已經到達了瘋癲地步,他沽貨,拒絕再玩,拒絕與瘋癲為伍,他這樣說,其實是有多少侮辱參與地產買賣的人。
他在訪問時曾舉一例,說有一間雲吞麵舖,每月由6萬元加租至220,000元,簡直是殺雞取卵,所以他拒絕再玩,其實,陶冬從來未玩過香港地產,六年來只買了兩層樓,總樓價亦只不過是2,000萬,首期連印花亦只不過是付700萬元。今日,賣走一層,得回已經超過2,000萬,減去按揭後還剩1,700萬元,繼續持有的淨值亦是1,700萬元,不要忘記,當初只是用了700萬元。
問一問他自己的投資組合裡面,有沒有一個可以媲美他的物業投資,我相信是沒有,有一些組合可能要蝕錢,甚至煙消雲散,所以他有多少氣憤,究竟過往那麼用功讀書有何用,原來求其買一些物業,已經將任何優質投資比下去,您叫,那些在投行工作如何call客,如何搵食?
其實,陶冬他不知道,買舖投資者在地產行業級數,亦即是等如陶冬在投資界級數,他們買入一個舖位時,起初是會租給一些以民生業務為主的生意,例如涼茶、雲吞麵、或者文具、麵包店,投資者可能每個月甚至要貼多少錢供樓,目的是養住個舖,或者會有一日,而投資者當然是希望有此一日,舖位所在地出現了商業性變化,有可能趨向零售、展銷、甚至高級飲食等,這時舖位租金便會三級跳,所以,租用那些舖位的民生企業,他們亦準備在租約到期便要結業,這是租客與業主雙方都理解的事情。
上述的說法雖然簡單,但亦是多年的投資經驗得來,就算兩位投資者,面對同一個物業,都會有不同見解,故此,有買有賣,有得亦有失。當然,閣下不是對舖位有所認識,輸的機會,或者升值慢的機會比較大,所以有一些人會等待另一些資深投資者買入物業之後,再給予對方溢價購買,這些大家都叫「摸」貨的物業,其實亦是資深老手的無形資產。
陶冬所講的物業,很可能附近環境已經轉型,例如以前我曾經提及佐敦道、渡船街、文英樓地段,不少食肆開始進駐,原來用作汽車維修便要離場。無他,因為他們所付的租金不夠吸引,三、五、七年後,當很多名店進駐後,租金會大為提升,但有一些汽車維修公司因為有一張長租約,當租約到期時,租金已經提升了不少,一如今次個案例子,租金由60,000元上升至220,000元。舊租客一定要遷離,業主亦會另外找合適租客,這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亦有可能陶冬所說的22萬租金根本是不合理,不過,上手業主迫走雲吞麵舖,找一個相熟的人做租客,簽訂一張超出市價很多的租金,嚴格來說,這是一個騙局,所以,就算是資深投資者亦小心行事,陶冬只見某一個舖位租金6萬升22萬,是非黑白亦未攪清楚,便說樓市瘋癲,說話不應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