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要還炒家一個公道?

湯文亮
2011年8月31日

  同版蔡志忠兄撰文指政府出招無數,雖然還未能將樓價壓下去,甚至不跌反升。不過,最少証明了一件事,樓價上升並非由炒家引致。過往雖然樓市有炒賣活動,但不足以令樓價飈升,既然不關炒家的事,應還炒家一個公道。

  我覺得何需要還炒家一個公道,炒家投入物業市場,亦知道政府隨時可以制定一些政策減少炒家活動,正所謂﹕「食得鹹魚抵得渴」。雖然政府出招無數,有一些炒家亦略有損傷,但從來沒有一個站出來指責政府。況且,政府打擊炒樓措施使很多人及行業受損傷,程度比炒家更甚,他們才要站出來指責政府,未必能夠要求賠償,最少亦要撥亂反正。

  隨個別炒家外,其實投資物業的人不喜歡短炒,試想想,每一次投資物業的費用是非常龐大,要付釐印,又要付佣金,成本佔物業總值5%以上,但若果以4成首期計算,成本則佔投資額12.5%,這其實是非常之高費用,若無必勝把握,值博率真的是不高,稍為有生意頭腦的人都不會炒賣物業。今次政府出招,其實是幫了炒家一個大忙。

  投資物業致勝之道,曰﹕「長揸」,「有收入的長揸」。在過去投資物業的環境,從來沒有像這兩、三年的好環境。不但物業升值,租金亦上升,但是利息支出維持在一個低水平,投資者擁有一個物業,就差不多等如有一部印鈔機。在政府未出招前,物業代理會不斷要求業主出讓這部印鈔機,很多時,業主經不起代理遊說,將這部印鈔機出售,但其實在心裡,他們是極度不願意。

  每一間代理行都希望他們的職員能夠游說客戶在成交前轉讓,多次轉讓,這樣每一個物業才能為代理行產生最初高利潤,政府出招,無論代理們怎麼口才了得,口甜舌滑,亦無辦法能夠說服客戶在成交前轉讓,不但如此,兩年內他們亦不會轉讓,這樣會直接影響成交宗數,亦即是說,物業代理他們的收入少了,政府更應該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不過他們還不是最受害的人,那些一直聽從政府指引,深信政府,認為政府一定有辦法將樓市壓下去,往往錯失了大好機會,現在就算再置業,亦有心無力。相比在出招前,現在置業要付出更多首期,銀行收取更高利息,樓價亦升了超過20%,在種種不利因素,要置業,真的是很困難,政府更加要還給這批政府政策追隨者一個公道。

  最奇怪的事,炒家不但沒有損傷,因為知道政府會不斷出招打壓樓市,早已採取一動不如一靜政策,從2008年金融海嘯開始,炒家並不積極出貨入貨,只是默默地優化手上物業,經過兩、三年休養生息,儲備了一大筆租金收入,已經形成了龐大購買力,不過仍未寶劍出鞘,現在採取「謀定而後動」政策,待政府有何新招再作打算。若政策繼續出招,他們繼續蟄伏,安安分分收租。若政府放寬一些打擊炒樓措施政策,他們更會群起出動,擇肥而噬,在物業市場再起風雲,樓市是升或跌,看官們自己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