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了幾個由一些物業代理發給我的短訊,內容大同小異,都是說由於辣招影響所及,他們近乎沒有生意,就嚟餓死,而他們自問,沒有做過一些傷天害理的事,甚至對政治亦冷感,點解要受此懲罰,老實說,除了安慰他們之外,我亦沒有可能做到任何事情,好彩就算安慰他們亦只需發短訊,毋需面對面,沒有那麼尷尬,當我發短訊的時候,想到點解政府要懲罰那一班從事地產行業的人、投資地產的人,而開徴的印花稅,其實不應該冠以SSD,BSD, DSD 等美麗名字,由於政府是有心開徴這些印花稅,於是,我在「徴」下部加了一個「心」,於是便變成「懲」,政府原來一早開宗名義要懲罰那一班與地產投資行業有關的人,既然如此,就不應該叫什麼印花稅叫罰款好了,或者叫定率罰款,用以警剔香港人不要投資房地產,連90歲的阿婆也不例外,至於那些物業代理有沒有生意,就算餓死都不在政府考慮之列。
點解政府要出招?因為樓價飆升,點解樓價飆升?因為樓宇供應短缺,土地供應短缺,點解土地短缺?因為政府在過去很多年沒有開拓土地,既然樓價飆升責任是香港政府,點解要懲罰那班投資物業的人?或者,政府的做法叫欲蓋彌璋,將自己的過錯收埋,搵那些物業投資者,地產代理等做代罪羔羊,政府這種做法在短期內還可以,日子一久,真相一定會被發掘出來,而辣招稅影響之深遠,足以拖跨整個香港經濟,到那時候,現屆政府官員就責無旁貸,沒有人會做代罪羔羊。
秦末,劉邦入咸陽的時候,臨急臨忙未有制訂適合法律,以三條律法管治咸陽,這就是「約法三章」,今日,香港政府管治樓價飆升而推出的3D辣招稅,本來是無可厚非,不過,除了額外印花稅到今個月19日已經三年外,其餘買家印花稅亦超過一年,雙印花稅亦有大半年,並不是其效不彰,只不過達不到政府要求樓價下跌三成的目標,好彩,除SSD外,其餘兩項仍未立法,不過,亦唔好彩,因為若果立法會通過辣招稅議案,要解除就最少要等三年,三年後,香港受盡辣招摧殘,已經變成一個不知怎麼樣的世界,政府或者會成功,但得益者又會是何人,我很奇怪,樓價飆升,明明是政府的過失,點解要懲罰從事與地產行業有關的人,繼而令香港經濟崩潰,全香港人都受影響,所以,在立法會通過辣招議案的時候,不應以印花稅的名義,應該正名為罰款,因為,辣招稅不是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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