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我大漢者,雖遠必誅

湯文亮
2011年5月7日

  
  漢朝,西域都護甘延壽與副官陳湯接獲匈奴郅支單于斬殺漢朝使者。於是組織兵團,執行漢朝大漢律例﹕「冒犯大漢者,雖遠必誅」,展開萬里誅殺行動,斬殺匈奴郅支單于,威振西域,振大漢國威。

  美國,總統奧巴馬親自下令,三棲海豹部隊執行美國法例,將拉登伏法,與漢朝律令一樣「犯我者,雖遠必誅」。拉登伏法,只不過是伏美國人的法律,但亦有不少人視拉登為英雄,這是政治、宗教、主權、利益等問題,不說。但奧巴馬在行動之後,民望急升,這顯示世界不同國家,不同國民,分別需要有一個強而有力的政府。

  特首被人推撞,雖傷不重,當事人亦將會被起訴,但被告律師說不排除傳召特首作供。若果是真的話,他們屆時又可在措詞上羞恥特首一番,這是甚麼世界。

  事件令我想起小時候看電視,被強姦的女性在庭上不停被被告律師質問,要求重複又重複有關被強姦的過程,繪影繪聲,又會被問及過程中有沒有合作,甚至考慮合作,諸如此類,受害人可能受不住而撤銷起訴,又或者含恨而終,這些都是電視劇情節。

  每一個香港人都是一樣,希望有一個強而有力政府,上一任警務署署長溫文儒雅,但警隊土氣低落,現任署長專橫跋扈,但士氣高昂。特首在上任時亦表明強政勵治,使不少市民有所憧憬,但不知又如何會說「我會做好呢份工」,立即跌watt不少,市民對他的評分亦跌watt不少,我們需要一個強而有力,強政勵治的政府,並不是一個做好呢份工的看守政府。

  決斷應果斷,否則便會失先機。再說甘延壽、陳湯,當時完成巡弋任務已班師回朝,接獲報告後甘延壽認為應向朝廷稟報,大臣們決定後才採取行動。陳湯認為既然漢朝有大漢律令,毋需請示朝廷,遂假傳聖旨,執行「萬里誅殺」行動。

  漢朝距今二千年,但處事態度比我們現在政府有決斷,我們甚麼也以法律為依歸,終審庭決定一切。朱婆婆一告,香港損失超過一百億及一年時間,但從沒有人要問責,朱婆婆若失敗,她可能繼續上訴,反正法律費用由法援支付。若甚麼事也要經過法庭批核,請問如何管治香港?

  說香港政府優柔寡斷又不是,政府對付物業炒家及投資者可以說用盡所有方法,三招十四後…至終極二招,連信貸資料庫出台後,市民要從物業短炒獲利已是很困難,大家唯有改短炒為長揸,但歷史告知我們,炒賣者罪輕,囤積者罪重。現在市場物業流通量愈來愈少,樓價則愈來愈貴,成交量一直萎縮,在四月份僅過一萬宗,而估計五月份只得9,000宗左右,及後一直會下降至每月約7,000至8,000宗,物業代理業界將會進入一個很困難的時期,政府究竟有沒有考慮這些因素,只是受議員們指示,一味打壓炒家,不知不覺傷害整個地產行業。不過現在亦不能做些甚麼,政府一定不會放寬一些法例,業界人士只能一直等,等甚麼,等「死」。

  可能有一些物業炒家不知天高地厚,經常侃侃而談炒賣物業是如何賺錢,任何打擊炒樓措施出台都會說沒有效用,得罪政府及議員而不知,而令政府展開「萬里誅殺」行動,是否有些是咎由自取,奈何。